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2-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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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2025年单位预算

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2-12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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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

2025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定编80人,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42人,其中高级教师7人,中级教师7人,初级教师1人,高级工1人,未定职级26人,退休教职工12 人;校领导班子,副校长1位,一名正科级退居二线人员,一名副科级退居二线人员。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探索职业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

(2)开办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电大)。学校中职教育学生261人,高二101人,高一160人,成人教育现有本12人、专科学员36人。

(3)拓展职业教育的内涵,学校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药学院、南昌师范学院生物科学学院庐山实习基地。

(4)提升江西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九江市“绿色学校”荣誉称号;九江市中小学校园管理三星学校;九江市“德育示范学校”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内设处室4个,包括办公室、教研室、综合科、财务科

编制人数小计4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2人。实有人数小计5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2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2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收入预算总额为955.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5.3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6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7.61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经费预算安排增加,事业收入8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支出预算总额为955.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5.3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人员类经费支出资金安排的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7.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3.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1万元。项目支出18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0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6.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75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1.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73.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6.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8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6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5.93万元;增加的原因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667.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7.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3.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1万元。项目支出9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8.7万元,资本性支出0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单位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项目情况说明

     1、单位事业收入支出

   1)项目概述: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单位事业收入安排支出。

   2)立项依据为保证学校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弥补日常运转经费不足。

   3)实施主体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

   4)实施方案2025年学校用于日常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运转支出。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资金87.7万元。

2、庐山市2025年职业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

   1)项目概述: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庐山市2025年职业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

   2)立项依据保证学校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3)实施主体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

   4)实施方案2025年职业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资金98.7万元。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江西省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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