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山市装备制造(铝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庐山市委二届十五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暨工业强市推进大会精神,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体现庐山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在国家、省、九江市及庐山市现有扶持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二、制定内容
《扶持办法》立足庐山市装备制造(铝制品)产业发展实际,在现有各级扶持政策基础上,明确专项扶持举措及责任单位,共7大板块25项条款,核心内容如下:
(一)资本支持,共计4项条款,分为专项基金、股权合作、金融贷款、供应链金融4个方面。核心是提供全链条金融支撑,产业引导基金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新投资项目,支持国企参与项目股权合作并明确国企股权合作审批规则,给予优质企业融资贴息,配套多样化供应链金融服务。
(二)人才支持,共计4项条款,分为生活补贴、引才奖励、专属权益3个方面。核心是强化人才引育保障,为高层次人才发放额外生活补贴、提供免费人才公寓,给予用人单位引才奖励,为企业核心人员配套景区免票等专属权益。
(三)科技支持,共计3项条款,分为科创平台奖励、公共平台服务、技改叠加激励3个方面。核心是赋能产业创新升级,对各级科创平台、科研工作站给予额外一次性奖励,为企业提供共享场地设备租金减免,对技改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叠加奖励。
(四)场景应用支持,共计5项条款,分为赛事激励、项目保障、市场拓展、场景推广4个方面。核心是开放全场景应用空间,对设计大赛获奖企业给予奖励并推动成果转化,将产业项目纳入全市重点调度,支持企业参与各类供应商遴选,多领域推广铝制品替代应用。
(五)宣传推广支持,共计5项条款,分为官方宣传、IP赋能、新品支持、目录推介、参展保障5个方面。核心是依托庐山IP助力品牌推广,通过官方平台免费宣传,赛事活动预留专属曝光资源,支持新品首发活动,建立动态产品推荐目录,为企业参展给予费用支持。
(六)组织领导,共计1项条款。成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产业扶持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专项对接服务企业,保障政策落地兑现、红利直达快享。
(七)其它事项,共计3项条款。明确奖励数据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结果为准,划定政策解释权责分工,规定政策施行时间。
三、注意事项
1.庐山市装备制造(铝制品)产业是否只包括铝制品相关产业企业?如何界定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本《扶持办法》?
答:本《扶持办法》所指庐山市装备制造(铝制品)产业,涵盖装备制造产业及铝制品产业两大领域相关企业,括号标注的“铝制品”并非对装备制造产业的单一限定。可享受本办法扶持政策的企业范围,由市工信局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具体界定。
2.对于《扶持办法》中的第三小点金融贷款政策中的贴息政策是如何执行的?覆盖原有贷款吗?
答:本次出台的贴息政策,是专门针对金融机构为本次政策特别推出的专属金融产品设置的。只有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才能针对该专属金融产品的贷款申请贴息;企业之前已经办理的原有贷款,不在本次贴息的覆盖范围内。
3.对于《扶持办法》中的第九小点申报科创平台支持政策的金额奖补具体是怎么执行的?可以叠加吗?
答:本次《扶持办法》第九条的科创平台奖补政策,是在我市现有扶持政策之外额外设置的专项支持,并非对原有政策的替代或整合。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正常享受原有相关扶持政策的同时,可同步申领本条款对应的奖补资金,两项政策可叠加享受。
4.对于《扶持办法》中的第十小点公共服务平台政策后标注的“针对庐国控字〔2025〕5号文其中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可择优选择”是意思?这两个政策有什么区别?
答:关于公共服务平台等国有资产租赁优惠,我市此前发布的庐国控字〔2025〕5号文件已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为:在现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属于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类或铝制品精深加工类的项目,额外给予优惠1元/平方米/月(不限上述)的厂房租赁优惠政策,但优惠后的租金标准不应低于1.5元/平方米/月。
该政策与本次《扶持办法》的租赁优惠,主要有两处核心区别:第一,优惠时长不同。本次《扶持办法》的租金减免仅支持项目投产前3年,5号文未设置3年的时间限制;第二,优惠规则不同。本次《扶持办法》仅针对租用公共服务平台厂房的企业,按市场价直接给予50%租金减免;庐国控字〔2025〕5号文件则依据租赁面积给予优惠政策,同时明确了最低租金标准。
5.对于扶持办法中需要申报的事项不清楚操作流程和程序怎么办?
答:所有需要操作流程和程序的支持政策,都由市工信局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帮助企业办理,保障企业的利益。
四、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庐山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792-266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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