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2-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7191 责任部门:  庐山市

关于​《庐山市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12-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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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走深走实,将各项激励政策落实到知识产权强市工作当中,我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政策要求,聚焦“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主题,紧密结合庐山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需要,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广泛调研摸底、征求意见建议、借鉴兄弟县市区经验做法,在原《庐山市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和修改了部分内容加以完善,形成了新的《庐山市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并反复征求市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企业的最终意见建议,经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符合有关规定,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庐山市推进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十三条,主要包含以下五部分内容:

(一)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与全方位保护

推动高价值发明专利孵化。对经评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专利导航项目,以及维持满10年且未享受费减政策的发明专利,给予资金支持。

打造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型骨干企业。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知识产权项目,对获评优势示范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奖励。

助力专利高质量进阶。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奖的单位及九江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个人给予奖励。

深化知识产权金融融合应用。支持专利权质押贷款,对质押发明专利的贷款利息给予贴息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相关产品并纳入考核。

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取消授权奖励,引导专利质量提升,对企业新增核心专利、转化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奖励。

强化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维权专项行动。

(二)深化品牌塑造与质量标准落地工作

强化商标品牌价值塑造。对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马德里商标等给予奖励。

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对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江西名牌、绿色生态认证的企业,以及主导制订各级标准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入选国家试点示范园区的给予支持。

(三)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对代理授权发明专利达到一定数量的机构给予奖励;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代理行业行为。

(四)搭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支持知识产权创新人才,对新获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并在本地工作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参保专利保险的企业及个人按比例给予资助。

(五)确保流程合法合规

申报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追回资金、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执行标准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15号)

四、解读途径

本解读材料与《政策措施》同步在市政府网站、市市场监管局官网等政务网站公开发布。

五、解读机关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许小平

联系电话:0792-2677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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