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山市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江西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响应九江市绿色殡葬改革部署,破解城市区域殡葬服务供给不足、安葬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强化城市公益性殡葬设施的公益属性与标准化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革除丧葬陋俗,推动移风易俗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庐山市城市区域人口分布及殡葬服务需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及制定过程
(一)核心起草依据: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8 号修订)第二条(节约用地、革除陋俗)、第八条(公益性墓地审批要求),确立政策核心导向与基础规范;参照《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江西省公墓管理办法》中公益属性、建设标准、行业监管等要求,明确“禁止营利”“分级负责”“明码标价”等制度;结合九江市绿色殡葬改革部署及庐山市城市区域(南康镇、牯岭镇、沙湖山管理处)殡葬服务实际,解决特定户籍群体骨灰安置需求等本地化问题。
(二)规范制定过程:遵循“依法起草 - 多方论证 - 集体审议”流程:由庐山市民政局牵头起草初稿,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公墓管理单位及群众代表意见;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收集公众诉求,开展政策实施风险评估;经合法性审查、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有效期 2 年。
三、核心内容
(一)核心制度
1. 原则与责任:确立公益属性、绿色生态、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市政府统筹建设主体、市民政局履行行业监管、市殡葬事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禁止营利性经营与招商引资,鼓励社会捐赠支持;
2. 规划与审批:城市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纳入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市民政局协同建设单位完成审批备案、墓穴规划、建设标准审核,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3. 管理与监督:细化市民政局 7 项行业监管职责、公墓管理单位 8 项日常管理职责、管理人员 12 项工作要求,建立“一人一档”档案制度;构建“市民政局监管 + 公墓管理单位执行 + 群众监督”体系,明确对民政部门、公墓管理单位、管理人员、丧属四类主体的违规处罚措施。
(二)涉及范围
1. 地域:覆盖庐山市行政区域内规划建设的城市公益性公墓;
2. 对象:仅限庐山市南康镇户籍居民、牯岭镇户籍居民、祖籍地非庐山市的沙湖山管理处户籍居民;
3. 范畴:涵盖公墓规划建设、审批备案、骨灰安葬、日常管护、档案管理、人员聘用、宣传引导、矛盾化解等全环节管理服务活动。
(三)办理流程
1. 骨灰安葬:丧属向公墓管理单位提交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核对身份(确认属南康镇 / 牯岭镇 / 祖籍非本市的沙湖山户籍)→签订安葬协议与政策承诺书→开具骨灰接收证明→缴纳政府定价维护管理费→按规划安排安葬并登记存档;
2. 墓穴续用:使用期限届满前 3 个月由公墓管理单位通知→丧属提交续用申请及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市民政局备案→办理续用手续并缴纳管理费→逾期 6 个月未办理按无主墓处理;
3. 档案查阅:仅限殡葬管理职责需要或依法协查→填写《查阅申请表》注明用途→经公墓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后查阅。
四、执行标准
1. 组织保障标准: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明确建设主体责任,市民政局建立监管台账,公墓管理单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健全管理制度与档案登记制度,确保日常运营规范;
2. 流程管控标准:骨灰安葬必须执行“申请 - 核对 - 签约 - 领证 - 缴费 - 安葬 - 存档”全流程,身份核对需重点核验户籍归属(南康镇 / 牯岭镇 / 祖籍非本市的沙湖山),确保服务对象合规;
3.人员管理标准:管理人员通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劳务派遣聘用,名单报市民政局备案,每年至少参加 2 次政策法规、服务规范培训,考核结果与续聘、奖惩挂钩,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解除合同;
4.收费监管标准: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参照庐山市发改委最新批复文件执行,在公墓显眼位置公示收费清单,严禁收取与安葬无关的捐赠、赞助费用,市民政局定期核查收费合规性;
5.监督核查标准:公墓管理单位每月核对南康镇、牯岭镇、沙湖山管理处死亡人口与落葬信息台账,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报备;市民政局每半年开展 1 次专项检查,对管理混乱、违规收费等问题限期整改并通报。
五、关键词诠释
1.城市公益性公墓:利用国有土地投资建设,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庐山市南康镇、牯岭镇、祖籍地非庐山市的沙湖山管理处户籍人员提供骨灰公益安置服务的殡葬设施;
2.节地生态安葬:遵循绿色生态原则,采用少占 / 不占土地、可降解材料进行骨灰安葬,包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形式;
3.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统筹建设、市民政局行业监管、公墓管理单位日常运营的三级管理责任体系,各主体按职责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4.一人一档:为每位落葬逝者建立包含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安葬协议、缴费凭据等内容的纸质与电子档案,由公墓管理单位统一保管、市民政局监管;
5.移风易俗:倡导城市居民丧事简办、文明祭祀,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及封建迷信活动,推广简约、环保的丧葬与祭奠方式。
六、保障措施
1. 加大宣传:通过市民政局官网、社区宣传栏、公众号等渠道解读政策,结合清明、冬至等节点在公墓现场开展宣讲,确保城市居民知晓政策内容与办理流程;
2. 依法推进:市民政局定期指导,及时解决公墓规划建设、身份核对、收费管理等环节的问题;
3. 强化督查:市民政局联合发改委、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核查用地合规性、服务流程规范性、收费透明度,依法处置违规行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解读原文:《庐山市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
解读机关:庐山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0792-267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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