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庐山市户外用品、文创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庐府办发〔2025〕31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庐山市户外用品、文创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庐山市户外用品、文创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庐山市户外用品、文创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扶持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和九江市制造业“9610”工程要求,高标准建设庐山市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加快形成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产业与生态协调发展、产品与服务品牌彰显、业态与模式持续创新的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发展新格局,在省、市、庐山市已出台的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资本金融支持
1.产业引导基金。庐山市产业引导基金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户外用品、文创产品企业新投资项目。返投固定资产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可采用直投方式。(责任单位:工信局、相关国有企业)
2.股权合作。支持本地国有企业与户外用品、文创产品生产企业股权合作,支持国企自行投资创建细分赛道标杆示范企业,引领创新发展。国企自投或入股资金1000万元以内,由国企按程序研究决定,报国资局备案;自投或入股资金1000万元以上,由国企制定投资建议书,完成尽职调查后,报政府批准。(责任单位:工信局、发改委、国资局、商务局、相关国有企业)
3.金融贷款。加强对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企业的信贷支持,联合金融机构推出专项金融产品。实行“白名单”制,给予“白名单”内企业总额5亿元的授信额度;对于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企业,其贷款额度可在银行测算可授信金额基础上给予1.2倍系数的上浮支持。对于营运不满一年的企业,可通过预测未来一年内的营运收入核算出额度予以授信,解决其因成立年限短较难融资的问题。建立部门联合审核推荐机制,政府在银行市场化利率基础上按照每年1%予以贴息,补贴时间最长2年,补贴资金按季度直补银行。(责任单位:政府办、工信局)
二、场景应用支持
4.对落户本市的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企业,鼓励其参与重点赛事的“官方合作伙伴”或“供应商”资格遴选;对落户本市的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企业产品,鼓励其参与本市户外赛事“参赛包”或“完赛包”的产品遴选。(责任单位:教体局、相关国有企业)
5.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和美乡村、应急物资采购等项目规划建设中,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在符合市场规则前提下,鼓励本市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企业产品参与遴选。(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相关国有企业)
6.充分利用资源优势,融合农文体、文旅体、工文体,推出露营房车营地、东牯岭矿山遗址运动中心、环山绿道、越野赛道、登山步道、溯溪古道、水上运动、沙海体验等具有全国区域特色的高质量户外运动场地,每年打造推出3-5处户外用品展示场景,并配套完善服务设施。(责任单位:教体局、发改委)
7.将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项目,列入全市重点项目调度。围绕打造户外运动目的地,优先申报上级资金支持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发改委、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教体局)
三、宣传推广支持
8.对本市的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企业及其产品通过“庐山发布”“庐山文旅”“庐山一机游”等市本级官方平台进行免费宣传推广,协调各级官方平台、自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旅委、商务局、融媒体中心、相关国有企业)
9.对本市的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企业及其产品,通过赛事冠名、场地广告、装备体验、官方秩序册宣传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高强度、高频次的品牌曝光。每次赛事展位、展板预留不少于20%比例为本市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企业使用,利用赛事IP快速打开本地及区域市场。(责任单位:教体局、相关国有企业)
10.每年举办“庐山杯”户外用品、文创产品设计大赛,对获奖作品给予奖金激励,并推动优秀设计成果与本地制造企业对接转化。(责任单位:文旅委、相关国有企业)
11.鼓励本市的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企业利用庐山丰富的文旅体活动(如各类文化活动、旅游季、赛事)开展新品首发、首展、首秀活动,经认定后对在国有景区举办的活动给予免场租和免费宣传广告位(活动现场和景区公共电子屏)等支持。(责任单位:文旅委、相关国有企业)
12.建立“庐山户外用品及文创产品推荐目录”。列入目录内企业可在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游客中心、民宿集群等场所设立专属产品展示体验区,并对目录内产品的入驻给予租金减免,目录实现动态调整,一年更新一次。(责任单位:文旅委、工信局、商务局、相关国有企业)
13.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展会、展销等活动,争取参展资格,并按政策给予相应费用支持。(责任单位:商务局)
14.鼓励企业借助庐山IP优势和流量优势,开展联名合作,创立品牌效应。(责任单位:商务局、相关国有企业)
四、配套保障支持
15.将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产业列为庐山市重点培育产业,申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争取省、九江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工信局)
16.大力支持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企业技改扩能,优先申报争资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诊断,订制数字化改造方案;建成产业大脑,为户外用品产业提供全数据链支撑;建设公共设计中心,引进专业设计公司入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企业创新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
17.本市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规模以上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员,进景区免门票、索道票;同时为企业组织的进景区团建、疗休养提供团队减免门票。(责任单位:文旅委、相关国有企业)
18.本市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企业管理和务工人员,子女凭相关证明就近入学,享受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责任单位:教体局、商务局)
19.聚焦细分产业赛道,依托庐山市场景应用优势,针对企业做好上游产品设计、中游生产配套、下游销售推广等上下游产业链配套招商,促成户外用品、文创产品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商务局)
五、空间优化布局
20.产业现状“聚集一批”。以神灵湖大道东西两侧为集聚核心区域,涵盖乐胜运动、宋先制造、孚驰威、东宇制衣等户外用品和文体用品制造重点企业,同时依托产城融合园、金鹿产业园等3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重点打造面积约500亩的户外经济产业核心聚集区。(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商务局)
21.“腾笼换鸟”更新一批。聚焦园区低效用地提质增效,2026年完成150亩低效用地腾退,优先用于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业项目落户,通过“腾笼换鸟”推动产业迭代升级。(责任单位:工业园区、自然资源局、国控集团)
22.“调区扩区”拓展一批。蛟华产业园总面积约600亩,重点布局户外用品、文创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及产业配套服务设施。结合园区新一轮“调区扩区”,计划在综合产业园调入工业用地约700亩,推进文创产品设计研发中心建设,与核心聚集区形成“研发+生产+配套”的产业协同发展格局,为户外用品、文创产品制造产业长远发展提供良好保障。(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六、其它事项
23.本办法所涉及的各项奖励均以省、九江市、庐山市统计、工信、商务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24.本办法由庐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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