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庐山市在外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庐府办发〔2021〕37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鼓励庐山市在外人员返乡创业的
实 施 意 见
市(局)旅发委,各乡(镇)人民政府,东牯山林场、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驻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和江西省、九江市《“请乡友回家乡请校友回母校请战友回驻地”推动开放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充分吸引、鼓励庐山市在外就业创业人员返乡创业,积极投身庐山市经济社会建设,促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订鼓励庐山市在外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一、鼓励返乡创业
1.全面摸底调查,搜集人员信息。搜集信息对象主要包括在外庐山市籍企业家、曾在庐山市各类学校学习、工作的成功人士、庐山市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庐山市籍知名专家学者等人员。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摸底信息登记、修改、完善、梳理、汇总,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按照时间节点分类报送至市商务局,并建立通讯录,便于日常联系。(市商务局牵头,各乡镇、市教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配合)
2.开展各类活动,加强沟通联系。借助电话等各类通讯工具向乡贤打电话、发送短信微信,进入乡贤的朋友圈,拉近距离、增进感情。搭建交流平台,通过举办座谈会、联谊会、恳谈会、交流会等一系列活动,与“乡友、校友、战友”加强联系互动,增进感情。春节期间坚持组织开展大型“庐山市在外人士恳谈会”,邀请庐山市在外成功人士团聚交流;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开展“乡友回家乡企业家座谈会”“校友回母校座谈会”“战友回驻地座谈会”。在传统佳节、校庆、校友周年庆、“八一”建军节、战友转业等时机,集中走访对接乡友、校友、战友,大力推介宣传我市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和投资机遇,推动更多引资引智成果落地。(市商务局牵头,市工商联、市教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配合)
二、强化鼓励措施
(一)打造创新创业平台
1.以城东新经济工业园标准厂房、数字产业园、羽绒电商创业园为重点产业平台,结合庐山市产业优势和传统特色,合理设置厂房分区和承载功能,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多样化的创业平台空间。对于租赁标准厂房的创业项目,单个工业项目租用标准厂房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标准厂房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第一年给予厂房租金全额扶持,从第二年起企业年度纳税达到200元/平方米以上的,第二、第三年给予厂房租金全额扶持,第四、第五年给予厂房租金50%扶持;办公楼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第一年给予办公楼租金全额扶持,从第二年起企业年度纳税地方财力贡献达到500元/平方米以上的,第二、第三年给予办公楼租金全额扶持,第四、第五年给予办公楼租金50%扶持。给予生产厂房装修补贴,补贴十万级及以上无尘车间装修成本价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
2.鼓励返乡创业人员以产业链为纽带,结对组团集中开发返乡创业园,政府在用地上予以优先支持。10家以上企业组团、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后,按所交地方建设规费总额标准予以奖还,优先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园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配合)
3.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小微创业园项目,以标准厂房形式为返乡创业提供平台。返乡创业入驻项目使用厂房面积达到建成面积50%以上,按所交地方建设规费总额标准予以奖还。(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配合)
4.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在园区内开辟专门区域孵化创新创业项目,经认定后,按省级补助标准予以同等奖励。(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配合)
(二)招商引导返乡创业
1.扎实开展“三请三回”工作,邀请更多在外英才回流庐山市投资兴业。返乡创业享受招商引资同等优惠政策,“乡友、校友、战友”享受同等返乡创业和招商引资政策。对带动性强、地方贡献大、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的项目和总部平台企业实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相应部门提出报市政府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项目奖励政策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市商务局牵头,市教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配合)
2.围绕九大产业链招商,重点紧盯乡贤和国内外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国企、知名民企庐山市籍高管有意向在江西投资的新型建材产业、微型机电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数字产业等项目信息,及时主动对接,优先洽谈,快速推动项目落户。(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3.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每年遴选一批可供返乡创业选择的招商项目,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庐山市籍在外人员发送。多方面宣传庐山市当前经济发展良好势态和投资优势。(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
1.重点对接庐山市籍企业高管、知名专家、行业学者返乡投资或入股创办研发型、科创型、填补市场空白类的高科技项目,进一步充实数字产业园和人才产业园,力争有项目引进、有人才回归。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资格期满重新认定通过的奖励5万元。(市人社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教体局配合)
2.依托培训基地组织,为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各项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支持返乡创业项目主动对接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实现院(校)企合作,提高人才水平,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对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新建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根据《庐山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市人社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教体局配合)
(四)健全创业服务和保障体系
1.创业服务。打造人力资源孵化基地。为返乡创业企业提供从招工、员工培训、职业鉴定、财税服务、商务代理等“一站式”全链条服务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入驻企业孵化基地,按规定给予一定水电、租金、运行费补贴。为符合条件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返乡创业企业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配合)
2.就业服务。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助保贷”服务。对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较为明显的企业给予就业补贴。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为企业提供用工支持。鼓励返业创业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给予补贴。对稳岗明显的企业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配合)
3.社会保障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员工提供“助保贷”服务,减轻企业困难职工缴费压力。对返乡创业企业吸纳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庐山市推进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人才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市教体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返乡创业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成员单位秉持“政府主导、亲情引导、政策支持、分工协作”的原则,依据自身职能,协同推进返乡创业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工作机制
1.强化考核督导。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健全目标责任制,切实将支持返乡创业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细化任务,层层分解,督促落实。(市推进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加大表彰力度。市政府年终对返乡创业典型、促进返乡创业的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返乡创业人员,在劳动模范、创新创业人才等奖项评选和推荐中给予倾斜。(市推进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共同负责)
3.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支持返乡创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返乡创业典型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返乡创业工作,积极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市推进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共同负责)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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