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庐府发〔2025〕7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
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根据市政府工作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处理市政府具体事项。
第三条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组成,由市长或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一召开,节假日、工作冲突顺延召开,如召开常务会原则上当周不再召开市长办公会。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安排各乡(镇、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条 市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以下事项:
(一)听取市政府各副市长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二)讨论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具体事项;
(三)研究处理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包括年度内政府投资项目的调整、新增,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重大事项,预算外大额资金使用等;
(四)研究需要统筹协调多个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多个工作部门的重要事项;
(五)通报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
实行重(难)点工作会商制,各副市长如有需要协调或协助的工作,市长办公会进行集体会商。
第五条 提请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报市长确定。
第六条 市长办公会议实行议题预审制,议题汇报单位根据领导要求或工作需要就有关事项向市政府提出请示,经分管副市长组织研究预审后,呈报市长确定。
第七条 提交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有较大意见分歧的,市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反馈给议题汇报单位和分管市领导,可先由议题汇报单位对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充分协调,达成基本一致意见后,提交上会。
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主持协调,形成处理意见。经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议题汇报单位应当向市政府说明争议的主要问题、相关单位的意见以及决策承办单位的意见、理由和依据,提出两个以上方案,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理由和依据供市政府决策,再提交市长办公会议审议。
第八条 会议文件由相关职能部门起草,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汇报部门对会议文件的内容负责,会前要认真履行核稿校对程序,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第九条 提交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按要求一次性报送完整的议题材料。主要包括:
(一)议题有关文本的起草说明;
(二)提请讨论的正式文本;
(三)议题有关的附件(征求意见情况、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
会议文件要全面准确反映议题情况和各方面意见,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逻辑严密,条文规范,用语准确,行文简洁。汇报稿字数一般不超过1500字。
第十条 市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应在会前1日将时间、地点和议题安排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属于涉密文件等不宜提前送达的,会上发出、会后收回。
第十一条 会议议题应当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的,经主持会议领导同意后,由分管负责人汇报。议题汇报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左右。
市政府分管领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其分管或者联系部门、单位上报议题原则上不提请会议研究;确需上会研究的,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应向会议提交书面意见。
第十二条 市政府领导同志和会议指定列席人员应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原则上不能请假。副市长、党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的,向市长请假。其他列席人员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报市长同意后委托分管负责人参会。
第十三条 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向外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未经允许,不得将涉密文件或要求留在会场的讨论材料带出会场。
第十四条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公室起草,按程序报市长签发,并按照规定存档,原则上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 会议议定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申请表
2.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送审表
3.公平竞争审查表
4.提交市长办公会议审议的材料样式
附件1
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议题名称 |  | 
| 需列入的会议名称 | 市二届人民政府第XX次市长办公会议 | 
| 集体研究情况 | 本单位班子成员签字 | 
| 征求意见情况 |  | 
| 传达/汇报人 | 单位+职务+姓名 | 
| 列席单位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公职律师)+议题涉及单位 | 
| 主要内容 (附相关材料) | 可另附文 | 
| 市政府分管领导 预审意见 |  | 
| 市长意见 |  | 
| 备注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送审表
编号:
| 送审单位 |  | ||
| 拟发文机关 |  | ||
| 基本情况 说明 | (可另附页) | ||
| 主要政策及法律依据 | (可另附页) | ||
| 送审材料 目录 | 序号 | 名称 | 页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公平竞争审查表
年 月 日
| 政策措 施名称 |  | |||
| 涉及行 业领域 |  | |||
| 性质 | 行政法规草案 □地方性法规草案 □规章□ 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 | |||
| 起草机构 | 名称 |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 审查机构 | 名称 |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 征求意见 情况 | 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
| 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可附相关报告) | ||||
| 咨询及第三方评估情况 (可选) | 
 
 (可附相关报告) | |||
| 审查结论 | 
 
 (可附相关报告) | |
| 适用例外 规定 | 是□否□ | |
| 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 审查机构 初审意见 | 
 
 
 签字:盖章: | |
| 会审机构 意见 | 
 
 
 签字:盖章: | |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印发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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