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庐山老别墅内部修缮审批审核工作简易规则》的通知
庐府办字〔2025〕48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庐山老别墅内部修缮审批审核工作简易规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庐山老别墅内部修缮审批审核工作简易规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庐山老别墅内部修缮审批审核工作
简易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江西省历史建筑认定与保护修缮技术导则》《九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和《庐山老别墅保护利用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对庐山老别墅内部修缮审批审核工作明确如下。
庐山老别墅内部修缮,由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将别墅修缮内容报辖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负责对别墅所属类别进行初步审核,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其它”三大类分送相应职能部门予以审批或审核。
一、已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老别墅
对已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庐山老别墅分“国保”“省保”“市县保”“未定级”四类操作。由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组织编制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修缮工程的相应资质),报市(局)文旅委。市(局)文旅委对申请材料当天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即时受理;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即时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补充。
(一)“国保”类:市(局)文旅委5个工作日内,报九江市文物局,再由九江市文物局报省文物局,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二)“省保”类:市(局)文旅委5个工作日内,报九江市文物局,再由九江市文物局报省文物局,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省文物局审批。
(三)“市县保”类:市(局)文旅委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勘查和专家评审,通过后,属“市保”的报九江市文物局审批;属“县保”的由市(局)文旅委当天审批,并报九江市文物局备案。
(四)“未定级”类:市(局)文旅委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勘查和专家评审,通过后当天审批。
二、已公布为历史建筑的老别墅
由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方案,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对申请材料当天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即时受理;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即时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补充。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报九江市住建部门备案。
三、其它老别墅
由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编制工程方案,报辖区乡(镇)政府。辖区乡(镇)政府一周内牵头完成现场勘查并召开由住建、林业、自然资源、环保、文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的联审联批会,予以联合审核。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印发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