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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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委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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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赣府厅〔2021〕30号)要求,由庐山市委信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bmxzxxgk/bumeng/xfj/xxgk_196002/zfxxgknb_196027/202301/t20230130_592047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委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庐山市南康镇紫阳南路105号市委大门东侧信访局,电话:0792—2661268,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庐山市委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九江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合法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在市政府的全新改版升级后,页面更加简洁大方,栏目板块更加清晰明了,信息服务更加便利。一是栏目更加齐全。2022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共8条,包含网上信访反映渠道(即九江市庐山市数字信访“一网通”服务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职能、领导介绍、财政预决算、法律法规等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查询有关信息。二是内容更加实用。各级机关、组织及广大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以查询到有关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诉求反映渠道,大大减少了群众信访成本,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了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通道,实现了信息公开共享和业务联动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在信息发布过程中,第一时间发布本部门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实行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对未经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的相关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所有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部存档备查,确保信息可追溯、能倒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开设“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多个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相关信息。保障信息、政策、工作动态及时有效对接群众,使公共服务平台真正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栏目要求,及时主动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及信访诉求反映渠道等内容,方便人民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无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职能,针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群众直接反映的各类诉求,因涉及个人隐私,属于不宜公开发布的内容。二是部分政策文件及有关工作报告等均属涉密信息,不宜公开。实际公开的信息较少,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服务意识有待增强,政务信息化工作与群众的期盼存在差距。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改进:一是在单位内部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二是定期监督检查,安排专人定期对网站各栏目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内容立即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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