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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2021年决算公开
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大气、土壤、声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参与拟订属地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处理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排污口设置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对属地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属地内的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属地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十一)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十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依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十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环境科普工作。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十四)完成属地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属地生态安全。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务服务股、业务一股、业务二股、业务三股。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64人,其中在职人员48 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3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087.8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91.13万元,下降50.08%;本年收入合计1087.83万元,较2020年减少577.22万元,下降34.6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46.76万元,占57.6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61.07万元,占42.3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1087.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87.83万元,较2020年减少577.22万元,下降34.6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503.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68.57万元,占98.23%;项目支出19.26万元,占1.7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75万元,决算数为108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2%。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21万元,决算数为2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67%,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份职业年金,预算追加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24万元,决算数为 3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3%,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预算追加调整。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5.19万元,决算数为 74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主要原因是:部分年初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预算项目未实施,当年未安排预算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9万元,决算数为 4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62%,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预算追加调整。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年初做预算未考虑全面,预算追加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06.01万元,较2020年减少23.7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5万元,较2020年减少90.57万元,下降44.72%,主要原因是: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由市级资金拨付,而2020年全部为县级资金拨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3万元,较2020年减少21.67万元,下降85.6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四)资本性支出5.17万元,较2020年增加5.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设备等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8.13万元,完成预算的40.6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55万元,增长45.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4.11万元,完成预算的34.2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47万元,下降26.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不必要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不必要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1批,累计接待 31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50.38%,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4.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不必要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12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4万元,降低42.1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监察执法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根据《九江市生态环境机构垂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九江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及资产划转工作方案>的通知》(九环垂改组字〔2020〕1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自2021年起执行市本级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各县(市、区)政府污染防治专项环境事务支出继续由同级财政安排。因此,本单位当年无项目绩效目标申请和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反映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反映生态环境局在开展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机动车、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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