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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并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监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权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与职能相关的综合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协调指导并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
1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1个二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
编制人数小计11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7人,事业编制人数55人,实有人数小计11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2人,行政在职人数57人,事业编制人数5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00人,遗属人数1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4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737.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76万元; 增加变化原因为人员增加,政策调整增加人员社保基数。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74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76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人员增加,政策调整增加人员社保基数。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58.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9万元,减少0.1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1.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4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58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2.51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6.84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51.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7万元;资本性支出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737.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18.76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人员增加,政策调整增加人员社保基数。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58.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9万元,减少0.1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1.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4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58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2.51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6.84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54.9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3.05万元,下降32%。下降变化原因为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分支出属于项目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7.81万元、邮电费12.5万元、差旅费3.3万元、福利费30.87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4.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3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劳务费22.5万元、工会经费3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万元、租赁费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9.3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车辆11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部门项目情况说明
1.市监局-强制检定计量专项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维护全市计量器具标准化、保障民生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财税〔2017〕2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强制检定项目由严格的组织架构,由产品质量股牵头,各分局配合实施,由专业人员使用专业标准器材进行当场检定,校订标准。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1.1万元
2.民生工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
1)项目概述: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立项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第七条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推荐城市应建立健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大投入保障,落实部门责任,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3.民生工程-食品安全宣传
1)项目概述: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2)立项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第十条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11万元。
4.民生工程-食品抽样检验及快速检测
1)项目概述:抽检食品类,按规定公开检验结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查处,维护社会稳定。
2)立项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由食品股牵头,各基层分局配合,在各基层区划内按比例进行抽检。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44万元。
5.市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检测产品20个批次
2)立项依据:财税〔2017〕2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由产品质量监管股牵头,各基层分局配 合,在各基层区划内按比例进行抽检。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0.29万元。
6.民生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
1)项目概述:维护当地安全生产安全,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
2)立项依据:《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四条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配备专职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维护当地特种设备安全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市监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加强我市“小个专”党建工作,引领“小个专”经济健康发展。
2)立项依据:九市监党组〔2022〕1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小个专”综合党委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0.11万元。
8.民生工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培训
1)项目概述: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培训,提升监管水平。
2)立项依据:赣药监化〔2020〕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药品股实施进行药品培训。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2万元。
9.食品快检项目
1)项目概述:进行食品快速检验,维护中小学食堂食用安全。
2)立项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股
4)实施方案: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由食品股牵头组织实行。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10.市监局-罚没收入分配支出
1)项目概述: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非税收入分配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人员正常运转,完成各类专项整治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220万元
11.市监局下拨固定结算经费
1)项目概述:实现智慧化管理,积极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2)立项依据:下划固定结算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 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 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依法组织管理商标工作,负责查处商标违法违纪行为。 依法组织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依法组织监督全市各类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148.66万元
12.自有资金收入分配
1)项目概述: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保障重大活动开展。
2)立项依据:非税收入分配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
4)实施方案:人员正常运转,完成各类专项整治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7万元
13.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1)项目概述: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
4)实施方案: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
5)实施周期;2024年,为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7万元。
14.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
1)项目概述:维护当地安全生产安全,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
2)立项依据:《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
4)实施方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5)实施周期;2024年,为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45万元。
15.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自有资金收入分配
1)项目概述: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重大活动开展。
2)立项依据:下划固定结算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
4)实施方案:开展市场秩序检查,做好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障重大活动开展。
5)实施周期;2024年,为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16.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罚没收入分配支出
1)项目概述:罚没收入分配。
2)立项依据:根据相关文件,返还罚没经费。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
4)实施方案:利用罚没返还补充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2024年,为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1万元。
17.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庐山景区采暖费用
1)项目概述:庐山景区采暖支出
2)立项依据:根据相关文件,用于庐山山上工作人员冬季采暖补贴。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
4)实施方案:用于庐山山上工作人员冬季采暖补贴
5)实施周期;2024年,为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8.44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4.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4万元,比上年减0.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招待开支,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同时根据九江市文件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11.63万元,比上年减0.2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同时根据九江市文件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及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四)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例如快速检验试剂。
(五)被装购置费——反映单位的被装购置支出,例如制服采购费。
(六)委托业务费——反映单位委托外单位的劳务费用,例如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食品药品抽检。
相关附件:
2024年市监局“三公经费”部门预算表.xls 市监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市监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市监局部门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罚没收入分配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市监事务下划固定结算经费项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特定项目绩效目标表(罚没收入分配支出).xls 特定项目绩效目标表(自有资金收入分配).xls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民生工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民生工程-食品抽样检验及快速检测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民生工程-食品快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民生工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民生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民生工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培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强制检定计量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特定项目绩效目标表(庐山景区采暖费用).xls 特定项目绩效目标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xls 特定项目绩效目标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xls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