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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庐山市人社局是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承办市政府系统任免手续等事宜;以及政府系统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专业军官及家属的接受安置、人事计划管理、工资基金管理和专家扶贫等工作;对市内政府系统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并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行工作。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政策宣传落实,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推行劳动预备役制度:指导实施各类就业培训。
其中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劳动就业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制定的各项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政策。具体落实全市城镇就业岗位开发,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就业、失业方面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工作。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创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逐步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负责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负责对外劳务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市内外劳务输出和外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
庐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承办全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的经办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为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97 人,其中在职人员65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32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 25259.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万元,较2021年增加22326.41万元,增长761.1 %;本年收入合计 25254.95 万元,较2021年增加22321.41 万元,增长761.1 %,主要原因是:人社局2022年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级)2030万元、机关养老县级财政补助资金8000万元、人社局2022追加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3000万元、就业补助资金1096万元、人社局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省级)825万元、人社局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级)3025万元、地方政府偿还改制企业养老保险清欠资金44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配套2045.72万元、失地农民养老金缴费补助1100万元等项目收支纳入了部门预决算中。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5254.95 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5259.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5259.95 万元,较2021年增加22326.41 万元,增长761 .1 %,主要原因是:人社局2022年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级)2030万元、机关养老县级财政补助资金8000万元、人社局2022追加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3000万元、就业补助资金1096万元、人社局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省级)825万元、人社局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级)3025万元、地方政府偿还改制企业养老保险清欠资金44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配套2045.72万元、失地农民养老金缴费补助1100万元等项目收支纳入了部门预决算中;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减少29.39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今年年末无资金结转。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27.43 万元,占7.2 %;项目支出23432.52万元,占92.8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960.71万元,决算数为25259.9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84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万元,决算数为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 %,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年底未用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260.08 万元,决算数为23955.9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8 .0%,主要原因是:2022追加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3000万元、机关养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32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11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25万元、就业补助资金891万元等上级转移支付纳入预决算中。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81万元,决算数为 4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医疗保险提标。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5.18万元,决算数为 114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7 %,主要原因是: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75万元、省级惠普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24万等上级转移支付纳入预决算中。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64万元,决算数为 8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2 %,主要原因是:此为正常增减数。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1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7.43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313.48万元,较2021年增加286.68 万元,增长27.9 %,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工资提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57.58 万元,较2021年减少40.15 万元,下降10.1 %,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24.9万元,较2021年增加51.59 万元,增长70 .4%,主要原因是:生活补贴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31.46 万元,较2021年增加0.1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万元,决算数为 1.71 万元,完成预算的24 .4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8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0 人次,主要为: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 万元,决算数为 1.71 万元,完成预算的 24.4%,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5 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应政策要求,过紧日子,节省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政策要求,过紧日子,节省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0批,累计接待13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考察、调研、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89.0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05万元,降低9.3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3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432.5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组织对“人社局2022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配套” 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04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3432.5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3432.52万元,执行数为23432.5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收入编报齐全完整,科目分类准确,部门任务完成率100%,持续提升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促进。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人社局2022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0万元,执行数为 8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配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045.72万元,执行数为204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资金资金按时足额拨付,有效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庐山市人社局是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承办市政府系统任免手续等事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及政府系统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专业军官及家属的接受安置、人事计划管理、工资基金管理和专家扶贫等工作;对市内政府系统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并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行工作。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政策宣传落实,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推行劳动预备役制度,指导实施各类就业培训。
市人社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0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数65人,包括行政人员1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0人,退休人员32人。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进一步落实好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做好就业工作的宣传。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加强服务,提高效率,缩短流程,加强援助,帮困就业。
4、全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强化基金安全管理,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严厉打击恶意欠薪、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
6、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建设领域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巩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预防和杜绝欠薪行为。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全年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工作;
2、全年完成上级部署工作;
3、全年完成部门本职工作。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践行节约。
根据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和分析财务数据及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内容逐条逐项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部门整体绩效评分表中涵盖的各项指标,主要包括年度部门目标设置、部门预算配置、部门会计核算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和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及效果等。
根据评价体系,对获取的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分值,客观、完整、合理的确定绩效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出具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27.43 万元,占7.2 %;项目支出23432.52万元,占92.8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保与就业、民生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确保民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保障人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55326人,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30714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人员缴费补助11000人;对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补助889人,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2530人;对未参保大集体、下放知青、手工业者养老生活补助178人;对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95人;对“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社保补助33人;
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助3867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550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480人,享受一次性创业、求职补贴1040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6%。
2、质量指标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全部完成,清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全部完成,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95%以上,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和就业创业各项补助支付准确率100%。
3、时效指标
社保保险和就业创业各项补助资金支付及时率100%,补助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支付到位。
(三)履职效果情况
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待遇差别逐步缩小,统筹层次逐步提高,基本建立全覆盖、均等化、可持续、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网。落实上级关于“稳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就业形势研判和精准施策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就业困难群众、退伍军人、离校高校毕业业未就业等群体实现就业,全力提升就业保障水平。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积极作用、简化放贷申报程序,扶持更多的初期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发展带来显著经济效益。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群众政策知晓度已普遍知晓,达到了预期指标。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参保人满意度大于95%,有效保障了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职能作用,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创新推动创业,促进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和创业,得到了广大就业、创业者的一致好评,就业创业补助享受人员满意度大于95%,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使得就业、创业者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预算资金支付进度稍缓,预算执行率降低。部分业务工作存在跨年,费用未及时报账,影响预算执行率。
2.绩效目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资金使用与监管,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我市门户网站与财政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了单位预决算。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人社局2022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配套”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配套项目自评表_20231019115939.pdf 2022年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_20231019150343.pdf 2022年人社局决算公开表.xls 人社局2022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自评表_20231019114230.pdf 人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