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6887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08 09:27
字号: 〖大 小〗


   录

第一部分  林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庐山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12)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14)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庐山市履约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切实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湿地、草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17)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共1个。设立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造林发展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监理股(市林长制办公室、政务服务股)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70人,其中在职人员40,行政编8人,事业编32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2761.5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减少766.4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2761.52万元,较2021增加300.3万元,下降29.56%,主要原因是:用于林业专项治理的资金数量增加(如松树线性虫病专项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761.52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 2761.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761.52万元,较2021减少442.34万元,下降13.81%,主要原因是:基金支出和其他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减少23.7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末结转和结余是非税资金由财政收回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66.85万元,占31.39%;项目支出 1894.67万元,占68.6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08.66万元,决算数为276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0万元,决算数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要求控制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52.82万元,决算数为7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医疗保障,严格执行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7万元,决算数为 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5.8%,主要原因是:与预算基本一致,严格执行预算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7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支出,国家对环保投入增加,严格执行预算。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67.14万元,决算数为250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4.3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做大,严格执行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3.83万元,决算数为5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01%。主要原因是:与预算基本一致,严格执行预算

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2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支出,严格执行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8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89.4万元,较2021增加120.31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奖金支出增加,2021年没有发放职工奖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6.22万元,较2021增加38.54万元,增长35.79%,主要原因是:本年各项公用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1.23万元,较2021减少2.23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4.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减少0.2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度单位本着节约原则减少办公设备购置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决算数为 13.09万元,完成预算的54.54%,决算数较2021增加6.81万元,增长108.44%,其中:

1. 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9.31万元,完成预算的62.7%,决算数较2021增加5.13万元,增长122.7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9万元,决算数为3.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决算数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42%,决算数较2021增加1.68万元,增长8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公车费用。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2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算数增加38.32万元,增长35.51%。本年度专用材料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24.4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07.3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24.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27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73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为6辆车,具体见草案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车辆为执法执勤车辆。车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应急。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81.1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43.12 %。

组织对我市“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白豆杉人工繁育及野外回归”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价平均分95,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为43.12%。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50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收集的预决算、财务资料和部门整体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通过实地核查并结合2022年实际履职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一进行评分,自评总得分为95分,综合评价结论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2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绩效自评总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结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在全局努力营造“讲绩效、重绩效、比绩效、用绩效”的氛围,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一是健全组织领导,由局领导负责,局财务股和相关业务股室具体实施,认真梳理相关材料,积极协调、全面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真实客观。二是规范支出流程,制订了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项目支出时,由业务股室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后下发。三是强化项目监管,不定期对各地实施任务进行实地核查,跟踪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照预定的目标实施,各项目实施主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和档案建设后,组织人员、抽调业务骨干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规范。

二、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按要求,我局及时组织部门单位对上年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目标内容详细完整、目标设置符合项目特点、分条描述清晰明确,绩效自评材料符合基本要求,各项内容详细完整,各项评价指标明确,相关数据齐全、标准明确,评价结论客观合理。所有项目均已自评,比例达100.0%,评价结果等级优良。

2022年我市安排中央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26.46万元、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1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160万元、中央财政天然林管护补助资金62.95万元、森林航空消防租机61万元、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50万元、国土绿化16万元、油茶造林34.4万元。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110.04万元、百场百业100万元。乡村森林公园40万元、有害生物防治100万元、森林药材3.28万元、森林乡村15万元、森林防火5万元、油茶产业2.3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334.7万元。我局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运行规范有效,发挥最大作用。具体如下:

1.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完成34.7658万亩计划任务。

2.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庐山市2022年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补偿项目2个,项目涉及2个乡,2个行政村,2个自然村。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目前蓼南乡和公塘村耕内陈环境整治项目已基本完工,星子镇三角垅村大屋彭项目正在实施。根据阶段验收结果分期拨付,待项目全部验收审计后再付清余款。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约12.0857万亩,除治59万株死树,打孔注药6万瓶。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160万元,资金已拨付至各实施主体单位。

经第三方检查验收,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效果较好,2022年秋季普查,松材线虫病死树情况逐年减少,达到了预期目的。

4.天然林保护管护补助。2022年下达我市天然林计划任务为3.9742万亩,其中集体3.9万亩,国有0.0742万亩。资金已经下拨到位。

5.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项目,该项目已完成。

6.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50万元。其中代拨付给庐山植物园4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白豆杉人工繁育及野外回归”项目和“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冷杉就地保护”项目。

7.省级补助资金中:油茶林营造补助34.4万元,总任务面积0.068万亩,目前已完成80亩营造任务,剩余的部分待验收合格后将下发资金。乡村森林公园建设40万元,项目建设2个,现已完成,资金拨付完毕。森林药材补助3.28万元,森林药材总面积76亩,项目验收合格,资金已下发。森林乡村为3处,分别为白鹿镇交通村、玉京村,温泉镇新塘坂村,目前已全部实施完成且资金发放到位。油茶产业补助面积0.0058万亩,补助资金2.3万元,均为油茶培育补差面积,目前已验收合格且发放到位。森林防火补助资金5万元,该资金已用于村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8.百场百业补助100万元,该项目由庐山市东牯山林场负责实施,资金已拨付至实施单位。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在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缺乏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基础不够扎实,使得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科学制定绩效目标、指标和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资金的使用上还需要更好地与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合理设置经济分类,根据项目内容安排支出方向,加强项目监督管控,加快预算资金申拨执行进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预算项目资金合理统筹安排,将项目资金覆盖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防火、造林绿化、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等林业重点工作,发挥项目资金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市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更大作用。

1、资金安排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总体工作要求,重点安排林业工作重点项目,让预算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资金监管更加及时有效。对资金的安排、下达和使用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单位要及时整理、规范材料档案,做到有据可查,严谨合规。

3、资金绩效客观真实。绩效评价结果对资金安排和使用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是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确保真实准确反映资金的绩效结果,有效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按要求及时在江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上报,同时将自评结果通过庐山市林业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通过绩效自评和过程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将评价结果运用到下一步资金安排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要求,现将“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白豆杉人工繁育及野外回归”项目2022年度效自评报告部门评价报告予以公开(具体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解释

1、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功能科目解释

1、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3、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用。

8、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2130201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反映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2、2130205 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3、2130206 林业技术推广与转化: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支出。

14、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2130211 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2130212 湿地保护: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8、2130213 执法与监督: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0、2130235 国家公园:反映国家公园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提升、科研、生态补偿、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2130299 其他林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2、2210201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