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1-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53918 责任部门:  庐山市城管局

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1-01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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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

起草说明

一、方案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2月21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

二、方案起草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48号);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字〔2019〕36号)等文件。

三、方案起草过程

市城管局按照中央领导指示和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拟草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并送至相关责任单位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局党组会议反复讨论,形成了《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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