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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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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庐山市城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日期: 2026-01-2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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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召开庐山市城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

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整,在庐山市发改委四楼大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城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成本调查结论如下:庐山市城区11个停车场机动车年度服务总成本计3788381.48元,机动车停放服务综合单位定价成本计0.46元/时,机动车车位全天停放服务综合定价成本计11.04元/天。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对昱之聚(庐山市)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兼顾企业负担压力,参照周边价格水平,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庐山市城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一、收费标准

1、一类车〔九座以下(含九座) 客车、二吨(含二吨)以下货车〕

小型汽车进去停车场2小时内(含2小时)免费,2小时至3小时(含3小时)收费2元,3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最高收费限额全天(24小时)不超过10元;超过2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最高收费限额全天(24小时)不超过10元,依次类推。新能源汽车于第3个小时后开始执行1元/辆•次的优惠。

包月费用:小型车100元/月,新能源汽车90元/月。

包年费用:小型车1000元/年,新能源汽车900元/年。

对在该企业办理的包月、包年停车服务的用户,可享受该企业在庐山市城区范围内经营的所有停车场通停通用服务。

2、二、三类车〔十座至三十九座(含三十九座)客车、三吨以上至十吨(含十吨)货车〕

中、大型汽车进去停车场1小时内(含1小时)免费,1小时至2小时(含2小时)收费6元,2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最高收费限额全天(24小时)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最高收费限额全天(24小时)不超过20元,依次类推。

  3、两轮车、三轮车实行免费停放,但要服从指定停放管理。

二、下列车辆免收停车费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特快专递车、办理公务的车辆。

2.临时停放的残疾人使用的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专用机动车等车辆。

3.其他由市政府确定的免收停车费车辆。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15名)

吴冬生、黄友海、颜峰、胡良平、蔡焱青、熊金洋、陈维君、易清、胡国荣、尹江林、彭年宏、彭华、彭云、熊支升、易建平

(二)经营者和相关利益方(3名)

吴健华、齐新涛、钟鑫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14名)

高丹娟(人大代表)、邹水明(人大代表)、张小兵(政协委员)、夏家亮(政协委员)、欧阳国清(市委政法委)、陶冬金(市财政局)、廖小明(市交管大队)、高宏敏(市城管局)、刘梓杰(市住建局)、黄洁(市市监局)、陈九连(市司法局)、陈超(市交通运输局)、郭建平(南康镇人民政府)、白鹿镇政府陶阳(白鹿镇人民政府)

(四)社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

邹琼(江西星庐律师事务所)、陈院生(庐山市蓝天救援队)

(五)旁听席(3名)

詹文格、郭欣欣、龚思思

(六)新闻记者(2名)

融媒体中心记者

(七)听证人

查文江、欧阳学民、蔡彬

四、听证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彬    联系电话:18770265021

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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