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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庐山市城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的有关规定,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于2026年2月上旬在庐山市城区召开庐山市城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1.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确定参加人员34名,其中:消费者15名,经营者和相关利益方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政府等有关部门人员10名,社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
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3名,新闻记者2人。
2.产生方式
消费者、经营者和相关利益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由我委与有关单位协商后邀请。
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3名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二、消费者报名条件
1、庐山市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职业、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3、了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等相关情况。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参加听证的人士请于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来我委报名。
报名地点:庐山市发改委办公楼四楼402室;
联系电话:0792-2666612;
联系人:蔡彬
特此公告。
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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