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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6-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3203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公告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决定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由原庐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调整为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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