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资讯>>公告公示
信息类别: 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6-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970035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中共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0-06-11 10:32 来源: 庐山市融媒体中心
字号: 〖大 小〗


中共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3日-12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中央、省委、九江市委、庐山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扎实,政治引领力有待加强

(1)学习不深入、不扎实,学用结合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制定了《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按计划每年至少组织集中学习12次,在实际工作中,每周召开例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今年以来,已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班子会、例会集中学习9次;二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计划今年10月中下旬组织开展政法部门干部政治轮训,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对政法干部进行授课,培训计划已报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庐干教字(2020)2号文件已将我委报送的政法干部政治轮训纳入庐山市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三是加大对法院执行难工作调度力度。2019年10月12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伟清到法院督导执行难整改工作。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先后5次督导、协调,3次电话督导法院执行难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市法院已化解积案434件,占全部积案的41.65%。市法院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依法规范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就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市公安局已协助控制两名躲藏多年、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改革开放走深走实,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在确保干一件成一件要求上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吴家胜多次与电信、供电等部门领导沟通协调“雪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截至目前,“雪亮工程”建设二期595个前端点位已完成点位施工及并网使用。公安机关改革正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已完成庐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并已挂牌运行。

(3)对庐山市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每月对庐山市涉稳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对矛盾纠纷以及隐患梳理统计,并于月底分析研判形成月分析报告,并及时化解隐患,确保庐山市整体的安全稳定。疫情发生以来,要求各乡镇每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今年以来,各乡镇上报矛盾纠纷18条,已化解11条,稳控7条,及时掌握情报信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竖的不牢

(4)综治中心的便民利民效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对来信来访第一时间做好接待记录,能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对于需要转接相关单位的来信来访,及时按照相关职能转接到相关单位,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解决事宜,如果超期没有解决,及时跟踪督促,确保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得到解决。完善了综治平台信息,确保信息正确率和完整率。规范了来信来访工作记录,制定了综治中心每月例会制度,推进综治中心各项工作的落实。每天对网格员巡查进行通报,要求网格员每天对辖区进行巡查并上报事件,及时掌握辖区内发生的相关情况,目前,我市网格员巡查情况排九江市前列。对群众来综治中心反映的两起大的矛盾纠纷,综治中心受理后及时交办相关乡镇进行处理。

(5)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向各政法部门下发关于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通知,要求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件受理登记及化解工作,市委政法委根据具体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3.脱贫攻坚帮扶力度不够

(6)脱贫攻坚参与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帮扶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论述选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进一步增强工作认识。二是加大参与扶贫工作力度。1-4月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伟清深入包挂乡镇、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4次。4月1-10日,组织开展了决战脱贫攻坚“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专题活动,摸排问题18个,整改18个。实现了“问题摸排一个不漏,整改问题一个不留”。在扶贫扶志工作中,协调落实了一位残疾儿童受教育不便的难题。

(7)脱贫攻坚推进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加大对帮扶村的支持力度。2019年12月已给予包挂村资金支持2万元。2020年1月,安排了资金12700元用于走访包挂贫困户。解决了贫困户子女就业、上学等问题,解决了贫困户疫情期间住院缺少防疫口罩问题等。疫情期间协调村开展了为贫困户送口罩活动,到扶贫车间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宣传。

(8)脱贫攻坚成果运用不足。

整改情况:督促委机关帮扶干部严格落实了每月上户或电话走访要求,及时掌握贫困户动态,落实帮扶措施,为贫困户解决就医、教育、住房等方面困难,今年以来,在庐山市脱贫攻坚工作微信群报送我委脱贫攻坚工作信息5条,及时展示了我委干部决战脱贫攻坚的动态和良好形象;帮扶干部严格落实每月走访任务,为3户贫困户解决自来水安装问题;为3户贫困户解决房屋漏水资金不足和1户贫困户子女上户口难题。

4.扫黑除恶工作需进一步深化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加大了对涉砂涉矿、行霸市霸、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的宣传,通过尚庐山、微庐山等公众号平台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在外务工群体等人群的宣传力度,通过手机报推送典型案例宣传我市扫黑除恶成果,市扫黑办编印了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宣传手册2000本,舆论宣传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公安局重新发布了提高举报奖励资金的公告,在大美庐山APP上进行扫黑除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在电视台开设“以案说法”栏目,并将政法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从4月份开始至年底,每月通过移动公司向移动手机用户发送一条扫黑除恶短信,切实做到了宣传全覆盖、无遗漏、有效果。扫黑办人员力量充实,工作业务熟练,我市扫黑办工作受到九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文通报表扬。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案件会商制度,公安机关在新立涉黑案件前、涉恶案件认定前,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在审判阶段,由扫黑办组织公检法三家召开案件会商会,充分讨论案情,进一步把准办案方向,提高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已就公安机关新立案件是否构成涉黑涉恶问题开展会商2次。印发《关于奋力夺取三年之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若干举措》,为今后一个时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扫黑办坚持开展日常督导,坚持到各地各成员单位了解掌握一手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工作。今年以来,开展督导及督导“回头看”8次,督导29个单位,印发督导通报8期。印发了《庐山市扫黑办特派督导专员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督导力度,持续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工作开展。

5.意识形态工作有待提高

(12)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严格进行自查,2017年已按市委有关要求开展了十九大精神“1+4”专题学习,今后将持续加大对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的理论学习;再次传达学习了2019年庐山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今后将持续加大意识形态理论学习。

(1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班子会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1月19日召开领导班子会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委意识形态工作。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等材料中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2019年领导班子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内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报告内容;3月12日,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报告。

(14)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加大对“庐山政法”公众号的管理,推送内容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自审阅后推送。2月28日,下发《关于报送政法部门工作动态的通知》,要求各政法部门加强政法工作宣传,强化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疫情期间,各政法部门推送稿件在中央级媒体上稿4篇,省级上稿29篇,市级上稿33篇;选送我市政法单位5篇新闻稿参加全省“政法好新闻”评选。4月9日九江市委政法委下发一季度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情况通报,我市相关工作排九江前列,部分工作受到九江市委政法委通报表扬。

(二)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6.抓党建力度有待加强

(15)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谋划少。

整改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子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做到年初定计划、年终有总结。调整了班子分工,明确了分管党建副书记,充实了党建工作领导力量。3月9日召开领导班子会,研究委机关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

(1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的学习。严格按照党支部规范化手册抓好了机关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已开展“党员到社区报到共同抗疫”、“脱贫攻坚、我们在行动”等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照工会有关规定,走访慰问了2名机关干部(扫黑办抽调干部1名)。

(17)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不细致。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梳理了总结前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形成了自查报告,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做到不再出现时间不一致、漏记、空页等情况。

7.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偏差

(18)“三重一大”制度可操作性不强。

整改情况:3月9日,召开班子会议,明确了3000元的大额资金使用数字界限,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

(19)“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好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会议记录清楚记录班子会发表意见过程。

(三)作风建设有待改进

8.会议还不够精简

(20)会议还不够精简。

整改情况:加强单位内部沟通协调,各线召开会议须向单位办公室报备,做到合理安排开会时间,做到多会合一,尽量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截止4月15日,我委各线口召开相关业务会议3次,合并召开反邪教与维稳线口会议1次。

9.工作作风不扎实

(21)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等工作中重开会部署,贯彻落实以各单位报送材料为主,实际深入督导落实少。

整改情况:加大工作督导指导力度。在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督导指导的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综治、维稳等工作督促指导力度,特别是涉及重大矛盾纠纷时,坚持深入一线指导工作,了解实际情况,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一线。1月份,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深入星子镇。华林镇、蓼南乡协调、督促解决了2起矛盾纠纷。分片副书记亲临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调处交通事故纠纷5起。

(22)日常报送数据、材料中有拖拉、不及时现象,工作效率不高,工作积压多。

整改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合理分配人员力量,以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机关运行效率,目前,各项工作均按时保质量完成。

10.存在“慢”的情形

(23)牵头集中整治黄赌毒问题上动作偏缓。

整改情况:协调开展严打“黄赌毒”违法犯罪行动,2020年以来,市公安局共查处黄赌毒治安案件21起,拘留73人,罚款142人。刑事案件3起,拘留6人。市法院受理黄赌毒案件4件8人,审结2件4人。市扫黑办每月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

(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

11.主体责任压的不紧不实

(24)统筹政法系统全局不够。

整改情况:落实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机制,计划今年9月中上旬从政法部门抽调业务人员对各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未完成(此项整改措施列入单位工作计划,拟9月份正式实施。)

25)抓政法队伍建设存在“宽、松、软”现象。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会议精神,制定下发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方案,有序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下一步政法各部门将严格按照方案步骤扎实推进。督促各政法部门学习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案例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变防线,今年以来,各政法部门均已按要求开展了案例通报等的学习。

(26)制度建设不健全。

整改情况:3月9日,班子会研究讨论通过了《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对请销假、财务管理、食堂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进行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机关运行效率和工作作风。建立了“双提升”工作联席会制度,2019年度,我市“双提升”工作排九江市第一,获得了九江市委政法委通报表扬及我市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1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27)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政法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有差距。

整改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1月19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十九届中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和《江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等内容,研究部署我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28)履行“一岗双责”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梳理了廉政风险岗位清单,并严格对照清单落实责任,防范风险。

(29)谈心谈话制度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干部按规定开展了一对一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今年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次。

13、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

(30)发票填报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近三年账务情况进行了自查,梳理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自查报告,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严格要求财务人员对发票及附件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

(31)报账审核不严谨。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