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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庐山市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庐山市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庐山市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6月22日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中心的学习,不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学习培训制度。
第二条 学习内容要结合当前的新形势,学习党的理论基础知识,学习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政府网站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第三条 根据工作实际,中心制订年度和阶段学习计划,确定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形式。各股室负责人是各股室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高的责任人,负责抓好本股室的学习组织、督查工作。
第四条 要按时参加信息中心每周一下午组织的政治学习。
第五条 自主学习。学习方式以各股室自学为主。各股室在工作之余,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安排好学习内容。
第六条 集中学习。信息中心每季度安排一次为期半天的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学用一致,对全市所有信息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
第七条 外出学习。鼓励信息中心人员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省、市等外出学习培训提高,增强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履职尽职能力。
第八条 集中学习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将考勤情况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需向信息中心主任请假。
第九条 要做好两本学习笔记。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知识学习笔记,每年分别写1篇以上的心得体会,信息中心对学习笔记每半年集中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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