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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蛟塘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公开政府信息180余条,含机构职能2条、部门介绍3条、领导简历分工4条、法规文件17条、政策解读3条、计划总结3条、工作动态94条、财政资金10条、回应关切11条、重点领域34条,我镇按时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流程、政府工作动态等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庐山市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我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内容保障表十二大类、二十二小类,逐条进行整改和完善,确保网站信息的符合政务公开要求。
(三)保障监督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镇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持续动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对第三方平台考评反馈的整改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改进,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完整、有效,让蛟塘镇人民能够及时、完整的了解到他们所关心的方方面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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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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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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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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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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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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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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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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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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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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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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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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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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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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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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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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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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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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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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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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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进展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镇统一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为主管部门,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
2、建章立制,落实内容。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及时有效;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截至目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对于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我镇将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和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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