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庐山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赣府厅〔2021〕30号)要求,由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庐山市紫阳南路45号政府大院,电话:0792-2673239,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庐山市认真落实省、九江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流程、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平台栏目设置,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和处理流程,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合法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全市各单位部门在按照“决策、管理、执行、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不断强化主动公开。2023年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量达到1388823人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0866条,政策解读32次,举办在线访谈6期;中国庐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886条。
(二)依申请公开回复情况
2023年市本级及所属部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6件。其中网络申请15件,邮寄1件,均按照《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法依规办结,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加强信息公开日常审核发布工作,严格对各类信息采取信息审核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调整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调整了庐山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目录,实现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公开内容互联互通。二是进行了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调整工作,增设了“围庐夜话”、“聚焦双‘一号工程’”栏目,将重点领域信息细分至相关职能部门,形成部门特色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监督检查和安全防护力度,确保平稳运行。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强化日常监测和自查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社会评议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工作绩效考核。2023年我办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15 | 19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9573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13092 | ||
| 行政强制 | 226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54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开展工作较为被动。少数部门存在着在评估、考核期间集中发布信息的情况,没有做到平时抓、抓平时。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学习。我市将把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纳入到我市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提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抓好落实。以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要点为导向,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工作常抓不懈,有问题随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市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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