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市本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789

庐山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0 18:00
字号: 〖大 小〗

庐山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赣府厅〔202130号)要求,由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庐山市紫阳南路45号政府大院,电话:0792-2673239,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庐山市认真落实省、九江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流程、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平台栏目设置,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和处理流程,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合法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集成服务、便民利民”的建设目标,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调整后首页更加简洁大方,栏目板块更加清晰明了,栏目内容更加丰富,信息服务更便利,功能更全面,整体服务体验得到明显提升2022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量达到568856人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581条,政策解读39次,举办在线访谈7期;中国庐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831条。

(二)依申请公开回复情况

2022年市本级及所属部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网络申请8件,邮寄1件,均按照《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法依规办结,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加强培训与指导,召开了次较大规模和层次较高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会,确保完成我市网站建设与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健全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对政府及市政府办发布的文件,在印发前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同时强化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做到原文与解读同步公开、相互关联。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办、省办及九江市政府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栏目调整,新增了双“一号工程”、“国务院信息”等专栏,优化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将村(社区)信息列入公开范围,为社会公众提供集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同时政府网站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成了IPv6改造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切实加强领导,高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加强理论学习及业务培训,制定了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结合日常监测巡查情况,年终对各部门、乡镇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有力保障了政府网站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057

行政强制

2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数量还有待提升。二是少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人员思想认识不足,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加强对各单位政策解读的指导和督促。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安排工作人员定期与不定期对各栏目进行巡查,对于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乡镇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市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