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庐山市信息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庐山市紫阳南路45号政府大院,电话:0792-2673239,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庐山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庐山市坚持以政务公开制度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将公开融入政策制定、执行、落实全流程,一是在决策公开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发布了庐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政策类等信息37条。全市各地、各部门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决策事项发布、建议征集栏目,2020年我市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7条,并且及时公布了相应的意见反馈采纳情况。二是在管理公开中,统筹做好市政府各部门、乡镇项目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及政府债务等财政信息公开,2020年及时答复群众信件35条。三是在服务公开方面,坚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设立政务服务栏目,实现信息公开共享和业务联动办理,做好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四是在结果公开中,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的整改情况,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信息。五是在执行公开栏目中,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开设政府重点工作栏目,发布重要会议、及时公布了政府工作报告阶段性完成情况,并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通报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庐山市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制度、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不仅可以通过网站收录群众依申请公开信件,同时群众也可以利用邮箱、邮寄等方式。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答复群众,今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其中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收入5条,信件申请2条,均已及时回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以庐府办发93号文印发了《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8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信息发布排名通报,定期统计通报网站各地、各部门栏目内容保障考评分值,增强各单位主动上载信息的积极性。2020年市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56139条,浏览量超过400万人次。加强培训与指导,在8月5日和10月15日分别召开了两次较大规模和层次较高的政务公开培训和整改工作会,确保完成我市网站建设与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丰富完善政府网站的必要架构,在政府网站共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建设等专栏12个。完成了“赣服通”3.0版的建设内容,搭建和扩容了本地电子政务共享数据与交换平台,为全市“赣服通”“ 赣政通”、不动产等应用提供有效支撑。充分利用新媒体互动,建立了“庐山发布”微信公众号,2020年发布信息962条,订阅数达到7803个。根据全市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完成了政府网站迁移工作。强化安全防护,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了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促进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问卷评议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结合日常监测巡查情况,年终对各部门、乡镇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评和市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权重不低于4%,有力保障了政府网站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2020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 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96 | +47 | 9254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30 | -65 | 2879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531 | +76 | 8528 | 
| 行政强制 | 138 | +4 | 439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9 | 36410.96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5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人员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动上传本单位需公开的事宜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对于栏目所需信息把握不准确,实质性内容公开广度和深度不够,同时段上传大量信息,内容排版混乱,影响公开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提高各地、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把公开当作一项常态化工作进行,可以公开的政策举措及时公开,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二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于每个栏目所需要上传的信息范围做具体的阐述,提高业务人员水平,规定上传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每星期对各栏目进行巡查,对于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乡镇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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