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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智联云长江经济带(九江)数字经济产业园产业集聚扶持管理办法
京东智联云长江经济带(九江)数字经济产业园产业集聚扶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京东智联云长江经济带(九江)数字经济产业园是(以下简称“产业园”)是九江市电商产业集聚发展、融合创新的重要载体,为入驻企业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电商公共服务和“一站式”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为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开拓市场、促进消费、优化结构中的作用,促进产业园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深化九江市人民政府与九江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的合作,加快推动九江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电商产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企业入园条件
(一)入园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的经营发展战略、较好的经济效益及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纳税,遵守企业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能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能按规定向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
(二)服从鄱阳湖生态科技城及产业园总体布局,遵守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及园区管理制度,接受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及园区退出机制。
(三)企业的注册登记地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实际管辖区域内,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统计、税收财政隶属关系均在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辖区域内。
(四)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按照本管理办法由九江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及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产业部审核完毕后入园,并报备给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及九江市商务局。
三、入园服务内容及扶持资源
(一)房屋免租支持
产业园为入园企业提供免租办公场地,初期提供一间标准办公空间,办公场地免租时间自企业入园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后期根据入园企业的业务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办公空间和免租时间,具体将在企业《京东智联云长江经济带(九江)数字经济产业园入园协议》(以下简称:入园协议)中进行约定。
(二)入园服务支持
1.企业运营服务。产业园为入园企业提供法律问题咨询、上行京东商城指导、商标咨询、项目诊断、政策咨询与政策解读服务。
2.京东商城服务。产业园为入驻产业园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提供上行绿色通道服务。
3.技能培训服务。产业园为入园企业提供电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内容可根据园区企业需求适时调整。其中基础运营培训可帮助电商企业入门,包含但不限于京东平台合作模式介绍,商家入驻及资质审核规则、店铺装修、商品管理、营销推广、仓储、配送、客服等基础培训内容;高端企业培训是邀请业内专家进行指导、交流。对于重点培养的标杆企业,可根据企业线上运营发展规划与需求,给予一次电商运营诊断服务。
(三)产业培育服务资源扶持
产业培育服务资源主要分为园区普惠资源和专项资源(以下简称“资源包”)。资源包适用于企业购买京东云IaaS、PaaS、SaaS服务及产业园配套的生态合作伙伴提供的各种企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运营服务、美工服务、视觉设计、企业管理、广告投放、物流服务等内容。
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资金均来源于九江市人民政府支付的“九江市人民政府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共建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区域枢纽项目”产业扶持资金,具体由九江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1. 园区普惠资源扶持
1.1 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基础扶持
对于所有入园并上行京东商城平台的企业,依据园区落地注册时间及京东店铺开店时间给予前30家企业每家5万元人民币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扶持。若前30家企业中为电子电器、纺织服装、农特生鲜品类,在5万元人民币的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的基础上再增加1万元人民币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扶持。
从第31家企业起至2024年11月30日(含)前入园并上行京东商城平台的企业给予每家4万元人民币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扶持,资源包总量有限,用完即止。
产业培育服务基础资源包发放方式:
(1) 前30家企业完成注册、入驻产业园并完成上行京东商城后,发放2万元人民币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按要求完成京东商家成长中心任务总进度90%以上,再发放2万元人民币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剩余部分按照企业在九江市的线上成交总额(以下简称GMV)1%进行发放,每个自然季度发放一次,剩余部分发完为止。
(2) 从第31家企业起,完成注册、入驻产业园并完成上行京东商城后,发放2万元人民币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按要求完成京东商家成长中心任务总进度90%以上,再发放1万元人民币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剩余部分按照企业在九江市的线上成交总额(以下简称GMV)1%进行发放,每个自然季度发放一次,剩余部分发完为止。
1.2 人才培养扶持
入驻企业每招聘一名应届毕业大专(含)以上院校的学生或在九江市新缴纳社保的外市人员(外地户口且非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就业,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的,按以下人才培养补贴梯度一次性给予企业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补助,每家企业每年人才培养补助最高不超过3.2万元扶持资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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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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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
补贴额度(单位: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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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大专毕业生 |
3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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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本科毕业生 |
5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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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研究毕业生及以上 |
8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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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人员 |
8000/人 |
1.3 企业上云扶持
凡入驻产业园的企业,购买京东云服务或京东云战略生态产品服务的企业,给予云资源扶持费用不低于60%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上限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扶持费用,扶持费用以京东云代金券形式发放。
2. 园区企业专项扶持
2.1 重点企业专项扶持-非农特生鲜品类
对年度线上成交总额(以下简称GMV)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非农特生鲜品类的入园企业,作为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扶持(简称重点企业-非农特生鲜品类)。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1) 认定标准
对具备一定销售规模(母公司上年度线上成交总额2000万元以上)、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可对本地产业发展起带动作用的入驻企业,可认定为重点企业。
补贴计算方式:根据企业年度GMV给予资源包补贴,计算公式为:享受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补贴=GMV×补贴率。
(2) 申请门槛及发放方式
企业落地产生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GMV后即可申请。享受资源包补贴按非自然季度进行核算(企业入驻后的每3个月为1个非自然季度,即拆分全年度GMV至每1个非自然季度)。
企业达到非自然季度考核指标后提出书面申请,在九江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九江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完成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发放。若企业非自然季度考核未达标,但累计全年达标,则在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补齐前一年度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额度。
(3) 补贴标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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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类型 |
档位 |
年度GMV考核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
年度完成考核补贴率(按年度GMV进行返点) |
企业非自然季度考核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
非自然季度完成考核补贴率(按季度GMV进行返点) |
最高补贴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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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品类 |
A |
≥2000,< 5000 |
1.5% |
≥500 |
1.2%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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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5000,<10000 |
1.8% |
≥1250 |
1.5% |
1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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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10000 |
2% |
≥2500 |
1.8% |
200 | |
|
入驻企业如果完成年度考核可补齐季度补贴的差额部分。例如A企业约定的年度GMV为8000万元,四个非自然季度完成GMV分别为:2000万,1000万,3000万,2000万。计算方式为:非自然季度资源包= B档2000万元*1.5%+1000万*0+3000万*1.5%+2000万*1.5%=105万,全年考核达标补齐差额为:8000万*0.3%+1000万*1.5%=39万。 达到要求的入驻企业若享受重点企业专项扶持需要减去已补贴的产业培育服务基础扶持。 以上A企业全年补贴为: 105万+39万-6万=138万。 发放规则: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在达到相应标准后按季度进行申请发放。资源包发放方式中,其中1%直接以资源包的形式发放,剩余部分按京东产业活动资源(例如618,双11,云上集市,年货节等大促活动资源)发放。 | ||||||
(4) 扶持资格取消
根据重点企业入园协议中约定的企业年度GMV,考核其约定目标完成情况,如合同期内无法达成约定目标GMV的80%,则取消下一年扶持资格。
2.2 重点企业专项扶持-农特生鲜品类
(1) 认定标准及计算依据
年度线上成交总额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农特生鲜(农产品,茗茶,米面粮油,地方特产,生鲜等)入园企业扶持。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根据年度GMV给予资源包补贴,计算公式为:
享受资源包补贴=GMV×补贴率。
(2) 申请门槛及发放方式
企业落地产生50万元人民币以上GMV后,享受资源包补贴按非自然季度进行核算(即拆分全年度GMV至每非自然季度)。企业达到非自然季度考核指标后提出书面申请,在九江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九江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完成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发放。若企业非自然季度考核未达标,但累计全年达标,则在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补齐前一年度资源包额度。
(3) 补贴标准:详见下表:
|
企业 类型 |
档位 |
年度GMV考核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
年度完成考核补贴率(按年度GMV进行返点) |
企业非自然季度考核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
非自然季度完成考核补贴率(按季度GMV进行返点) |
最高补贴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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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特生鲜 |
A |
≥200,< 500 |
1.5% |
≥50 |
1%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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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500 |
1.8% |
≥125 |
1.5% |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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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企业如果完成年度考核可补齐季度补贴的差额部分。例如A企业年度GMV为800万元,每非自然季度完成GMV分别为:200万,100万,300万,200万。计算方式为:非自然季度资源包= B档200万元*1.5%+100万*0+300万*1.5%+200万*1.5%=10.5万,全年考核达标补齐差额为:800万*0.3%+100万*1.5%=3.9万。 达到要求的入驻企业若享受产业培育服务资源包补贴(2.2条)需要减去已补贴的产业培育基础扶持(1.1条)。 以上A企业全年补贴为: 10.5万+3.9万-6万=8.4万。 发放规则: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在达到相应标准后按季度进行申请发放。资源包发放方式中,其中1%直接以资源包的形式发放,剩余部分按京东产业活动资源(例如618,双11,云上集市,年货节等大促活动资源)发放。 | ||||||
(5) 扶持资格取消
根据农特生鲜入园协议中约定的企业年度GMV,考核其约定目标完成情况,如合同期内无法达成约定目标GMV的80%,则取消下一年扶持资格。
四、扶持兑现要求
扶持兑现主体为符合本管理办法的企业,在次月/季度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九江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和九江市商务局共同审定后,由九江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通过京东智联云九江城市产业服务平台发至该企业账户。
五、企业考核及退出机制
为规范入园企业的管理,入园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产业园运营机构可与企业解除入园协议:
(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
(二)违反京东商城商家管理规定,被商城清退的;
(三)完成入园签约6个月后,因企业自身原因虽已开业但无实质性业务进展,企业因自身原因经营终止的;
(四)擅自更改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不符合产业园产业方向的;
(五)不遵守鄱阳湖生态科技城及产业园整体规划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损害产业园长远发展利益的;
(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七)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查处的;当年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或较大群体事件,以及存在恶意欠薪等失信行为的;
(八)九江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根据产业园企业品类排名等情况,每年对入园企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进行劝退,并报备给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和九江市商务局;
(九)其他违反产业园入园协议的。
六、其他
(一)本管理办法可根据园区运营情况经九江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和九江市商务局商议后适时调整。
(二)本管理办法由九江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具体由九江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实施。
(三)享受本管理办法条款的入园企业可同时享受九江市招商引资中的政策。
本管理办法涉及的各类扶持补贴和资源包等作为《九江市人民政府、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共建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区域枢纽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中京东智联云对九江市人民政府的履约内容,资源包所需资金从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相关资金中列支。本管理办法由九江市商务局负责审定。本管理办法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内有效,后续扶持细则根据实施情况另行发布。
九江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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