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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以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协议出让地块位于温泉镇105国道西侧、环山公路北侧,一号地块宗地面积为8824.98平方米(合13.24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宗教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具体以规划条件红线为准。
拟协议出让地块位于温泉镇105国道西侧、环山公路北侧,二号地块宗地面积为9248.61平方米(合13.87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宗教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具体以规划条件红线为准。
二、公示时限
公示期限为30天,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示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意向用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附件:规划红线图
联系单位:庐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胡翔
联系电话:0792-2666679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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