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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庐山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部署,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持续深化法治实践,健全法治体系,优化法治环境,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坚持政治统领,担当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年度普法学习清单,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落细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2025年,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共组织党组成员集中学习4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次,确保法治理论入脑入心。
(二)筑牢法治基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1.完善制度规范,强化行为约束。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庐山市自然资源局会商机制》等管理制度,建立了违法用地整改联审等会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跨领域复杂问题及时研判会商,提升决策科学性,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2.提升执法监督效能,锻造过硬执法本领。一是注重加强执法监督,通过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将监督结果与考核问责紧密挂钩,对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责,以有力监督倒逼执法水平提升;二是以高标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要将其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核心抓手,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水平实现系统性提升;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动态巡查、卫片图斑核查等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对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解。2025年我局动态执法巡查1500余次,行政处罚案件87 起,共计罚没款1386.81万元,有效打击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四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通过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五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聚焦法规政策、业务实操与廉洁纪律,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违法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全面实行自然资源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5年我局执法人员有18位,参加法律知识考试2次,执法人员统一线上学习3次,法律法规线下学习培训5次。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与审查程序。从源头把控文件质量,推进征求意见反馈制度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应将文件文本及起草说明送法制机构审核,并在出台后及时报送。二是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或废止工作。三是强化全过程监督与责任追究,将规范性文件管理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对制定不规范、备案不及时、清理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切实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自然资源规范管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交讨论。2025年共完成合法性事项审查23件。
5.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法律顾问及法制机构参与。
6.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支撑作用。完善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制度,畅通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加强经费保障;健全法律顾问参与机制,确保其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争议解决等关键环节提前介入、提供权威法律意见,切实将法律审核作为必经环节。2025年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的涉法事务工作154起,其中包括23起重大行政决策。
7.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涉及多个部门职责或者根据执法需要,商请多个部门开展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投、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法、以罚代刑等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2025年打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联防共治专项行动,联合印发了《庐山市2025年打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联防共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专项开展2025年打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双月行动”,向全市征集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线索。联合多部门组织执法人员针对盗卖项目砂石、非法盗采、非法采矿等情况对辖区矿区、涉矿企业、砂石销售点和在建项目开展摸排,共发现8条线索。办理行政案件4起,行政处罚6人,罚没款共约1万余元;刑事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分子,也彰显了各部门联合打击的决心与信心。
8.健全行政复议办理机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新规定新要求。二是优化内部办理流程,建立健全从申请受理、调查审理到决定作出、文书送达的全过程标准化规程,明确各环节职责、时限与标准,确保程序严谨、运转高效。三是坚持书面审理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对不当行政行为,依法坚决纠正,并注重运用调解等方式推动争议源头化解。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共6宗,行政复议案件3宗。
9.聚力信访维稳工作,筑牢社会稳定防线。一是狠抓源头治理早化解。纵深排查矛盾风险隐患,确保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织密基层源头化解网络,力促纠纷解决在本地、消除在萌芽。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持续深化行业整治;三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初次信访事项,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常态化,解决好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信访问题;贯彻落实常态化领导干部接访机制,持续完善领导接访长效机制,推动接访下访与包案化解紧密衔接,用心用情回应群众诉求、化解信访难题,确保常态化运行取得实效。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35件(含重复访5件),其中中央巡视件14件,其他信访21件。目前35件均已按信访工作程序并经由律师审核回复到位;共受理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5件,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32件,群众满意度达97%;承办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3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件12件,均已按程序和时间回复到位。
(三)培育法治文化,培育浓厚法治氛围
1.创新普法模式,构建高效宣传矩阵。我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加大国家安全法治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并发布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了法治宣传的覆盖范围和影响力。结合平安建设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通过滚动播放电子屏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围炉夜话等形式,开展“送法工程”,推进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发放法治宣传册4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增强自然资源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自觉性。
2.紧扣普法需求,提升普法实效。面向管理服务对象,重点宣传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修复等领域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面向社会公众,聚焦不动产登记、宅基地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民生关切,解读权利义务和办事指南,用通俗的语言确保群众听得懂、记得住,切实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保护自然资源的自觉性。
二、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需清醒认识到,对标更高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短板与不足。目前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重点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动态学习不够、跟进滞后。导致对新规定、新标准的理解与执行未能完全做到同步更新、精准适用;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三项制度”落实存在温差,程序瑕疵、标准不一等现象偶有发生;三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面向特定群体和基层的宣传深度与覆盖广度不足;四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相对薄弱。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化能力与新时代要求存在差距。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依法治市决策部署。
一是提高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必学内容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年度普法学习清单,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提高法治意识。
二是强化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强化全流程监督和案卷评查,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加大法治培训力度,通过跟班学习、专题培训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内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彰显依法行政水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刚性约束贯穿始终,确保每一项重大决策都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四是全面开展普法活动,着力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节点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学习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采取送法上门、互动参与、以案释法等方式,创新普法载体,提高普法效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
庐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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