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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庐山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九江市及庐山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1.加强法治思想系统学习。坚持把增强市发改委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将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市发改委干部职工和党员干部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依规治党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等专题材料,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同时加强个人自学,督促干部职工在干部网络学院和学习强国APP上进行专题学习。
2.提升依法履职业务能力。参加《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通过旁听行政诉讼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直观感受到了司法审判的严谨性,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中程序正当、证据固定和法律适用的极端重要性。未来工作中,行政执法人员将着力强化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严格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印发《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入企执法及公务活动管理制度》规定每月1—25日原则上禁止入企检查,确需检查的须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亮证、限频次、优先非现场方式,并实行“入企必扫码”,信息实时共享至纪委监委,多措并举规范涉企执法,保障企业安静生产经营。
2.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已发布《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版)》同时参照上级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规范罚款的实施。在实施罚款时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当轻则轻、该重则重,避免出现“小过重罚”。已制定不予、可以不予、减轻、从轻、从重罚款等处罚清单,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避免当事人所受的处罚与违法违规的程度不匹配。已发布《2025年度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事不扰”企业清单》。
4.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提示函“两书同达”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落实“两书同达”制度,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完善协同修复机制,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统一信用修复标准,出台《庐山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分类流程指引手册》,建立“异议申诉绿色通道”。
(三)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方面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已报送自查清单,完成自查。
2.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全省统建的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规范监管业务流程,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统筹制定检查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将本年度联合双随机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
(四)推进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落实法治宣传责任。根据宪法宣传周相关工作部署,庐山市发改委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宣传深入人心”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单位内部及对外服务区域的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宪法宣传标语与核心要义,营造了浓厚的尊法学法氛围。在办公区域、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了宪法主题宣传贴画,以直观、生动的方式向干部职工及来访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2.拓宽法治宣传途径。联合市机关事务中心成功举办的全国节能宣传周专题活动,紧扣“节能增效,焕‘新’引领”主题,通过政策宣贯、案例解读与技术培训,有效普及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为全市公共机构明确了年度节能工作重点与实施路径,显著提升了各单位的节能意识和专业管理能力。
3.紧盯法治宣传主体。在重大时间节点、节假日前夕结合入企业走访和入企帮扶的同时向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充分发挥互联网、广播、电视、信息简报等媒体和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及时宣传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动态。
二、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一些需要持续改进的方面:一是法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对新兴领域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尚不够熟练。二是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仍需加强,宣传形式创新不足,精准推送有待优化。三是“企业安静生产期”等惠企制度的宣传解读可进一步深化,确保企业应知尽知、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四是跨部门协同监管的数据共享效率和业务协同能力仍有提升空间。
三、下一步打算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提升专业素养。针对理论学习系统性问题,我委将制定年度法治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频次,除常规学习外,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法治学习,重点围绕与发展改革业务密切相关的《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新兴领域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提升干部依法履职的专业能力。
(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针对宣传形式创新不足问题,我委将积极探索运用短视频、图解、案例解析等新媒体形式,通过庐山市官方媒体等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同时,结合入企帮扶、走访、项目对接等时机,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精准法律政策宣讲,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三)加强惠企政策宣贯,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企业安静生产期”等政策知晓度问题,我委将相关政策解读手册和办事指南,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办事大厅等渠道广泛发放。适时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或座谈会,主动向企业介绍制度内涵和操作流程,确保企业能清晰了解并有效运用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提升协同效能。针对跨部门协同效率问题,我委将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推动在现有“互联网+监管”平台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数据接口,简化共享流程,提高数据交换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同时,主动参与完善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明确分工与衔接,提升综合监管的效率和规范性。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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