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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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0-09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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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郭斗军、邹春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设东升大凹矿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24〕10号)文件规定,“除战略性矿产外,原则上不新出让以露天方式开采的采矿权”“建筑石料、石材类矿业权总量本行政区域内只减不增”。依据上述规定,东升大凹目前不符合设矿开采条件。

附: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5年9月28日



签发领导:刘辉智

联系人及电话:于丽立15779217923 林 云15870828188

抄报: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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