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324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对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对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郭斗军、邹春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设东升大凹矿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24〕10号)文件规定,“除战略性矿产外,原则上不新出让以露天方式开采的采矿权”“建筑石料、石材类矿业权总量本行政区域内只减不增”。依据上述规定,东升大凹目前不符合设矿开采条件。
附: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5年9月28日
签发领导:刘辉智
联系人及电话:于丽立15779217923 林 云15870828188
抄报: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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