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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庐山工业园区蛟华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告
江西庐山工业园区蛟华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江西庐山工业园区蛟华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环评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江西庐山工业园区蛟华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位于庐山市工业园区蛟华产业园区东北侧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9590.6m2(含进厂道路),其中近期用地5732.08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门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应急池、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一体化反应设备(改良MBR)、消毒池及尾水池、污泥脱水车间、管理用房、加药间及进水和出水在线监测系统、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同步配套新建市政污水管、尾水管道、进场道路。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QipsNHh4fkYVLdDT_iKXA?pwd=vn4d
提取码:vn4d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公众意见表链接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eUNkpKPCFt7iVz6UFvp_w?pwd=qcvr
提取码:qcvr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熊主任 电话:2672156 电子邮箱:264097877@qq.com。
评价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到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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