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1-11-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07178

星子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11-11-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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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讨论稿)

教育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是提高人的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决定国运兴衰、关系社会和谐。经过“十一五”的快速发展,我县教育事业在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省、市、县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星子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提升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指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星子县情,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提高高中办学效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全力维护学校稳定,切实加强教育管理,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星子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实现更加广泛的教育普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努力使每一位公民在教育中获得幸福体验,成为幸福生活的创造者和传播者。

实施更加惠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平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衡化。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形成更加合理的教育布局。优化整合教育资源,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促进教育发展与人口数量、结构变化相协调,与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与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相匹配,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战略对接更加紧密。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数量、结构和素质适应教育发展需要。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要得到更大满足。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社会和参与县域经济建设能力显著增强。

健全更加完备的教育体制。全面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更加科学的教育体制。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更加完善。建立科学化的学校制度,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更趋完善。

三、具体任务

(一)学前教育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到2015年,城镇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农村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并逐年增加。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和富余教室开设幼儿园。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吸纳适龄幼儿入园。着力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入园。

 2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幼儿园审批和督导制度,构建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办园并举的多元化办园格局。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县中心幼儿园与乡镇中心幼儿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完善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评估监测办法。到2015年,县中心幼儿园办成省级示范园,城区民办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园标准,每个乡镇有一所市级标准的中心幼儿园。

3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合理确定学前教育生师比,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其工资、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把幼儿园教师培养纳入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养体系。强化幼儿园保教工作指导,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培养一批幼儿骨干教师,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

(二)义务教育

4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保证6~14岁人口都能按时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县城低于1%、农村低于3%。按照就地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每一名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创造条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进一步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5、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学科、开足规定课时,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全面实行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强化课堂教学效果。加强综合实践能力培养,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让学生轻松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6、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小学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标准》、《初中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验收标准》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十二五”期间,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探索建立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全面完成全县乡镇初中标准化物理、化学实验的装备任务;在初中、中心小学分别建立一间基本达标的图书室和阅览室,配齐学校教学所需的音、体、美器材。义务教育阶段不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小学和初中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努力破解城乡义务教育择校热和大班额问题。

7、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减轻课业负担,是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必要条件。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科学合理安排时间,给学生留下自主学习、社会实践的时间。加大对学校利用节假日违规组织集体补课的查处力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严格中小学招生政策的执行,规范中小学作息时间和学科竞赛活动。加强学校与家庭的沟通与合作,重视并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8、促进内涵建设发展。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培育优雅的学校文化,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到2015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形成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学校有特色,培育一批品牌学校。

(三)高中教育

9、加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到2015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合理确定招生比例,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10、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改革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完善通用技术、音体美等教学设施。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实行教学研训一体化,促进普通高中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和实践,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11、全面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全面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设备、图书等教育资源,大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就业等多方面的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学校管理,努力提高高考二本以上上线率,并在考入重点大学上有新突破。

(四)职业教育

1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确保教育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到2015年,职业教育担负起企业员工培训、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县城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

13、提升全县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围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这一目标,实行工学结合、校校联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到2015年,争取在校生2000人以上,创建省级示范学校,实现高中毛入学率达80%以上,且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在校生比率基本相当,扩大毕业生就业渠道。

14、营造职业教育发展氛围。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事业的战略重点,切实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贫困学生资助制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继续实行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积极推进就业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保护和扩大毕业生就业机会,引导和规范公民主动接受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特殊教育

15、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新建的特教学校2011年秋季开始面向社会招生,逐步改善我县特教整体办学水平,推进特教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师资培训,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各级政府要把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支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6倍以上。

(六)民办教育

16、做大做强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引导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不断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全县民办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到2015年,全县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7000余人,民办小学在校生达600余人,民办初中在校生达1500余人,民办高中生达300余人。

(七)发展体育、卫生、艺术教育

17、体育。到2015年,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5%,优秀率30%以上。学校体育器材按省定标准达标率在90%以上。

18、卫生。中小学卫生教育普及率达到100%。有条件学校成立医务室,条件不成熟学校配备医药箱。

19、艺术。全县80%以上学校的音、美教学器材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类配备标准,做到使用经常化。

(八)加强队伍建设

20、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必须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关注教师身心健康,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倡导教育家办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献身教育事业、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独特办学风格的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21、提升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落实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给予校长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培育一批创新型校长。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制,将校长的任期工作目标细化、量化。创新校长聘用机制,打破校长终身制,优者上、庸者下,并积极实施校长流动机制。

22、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到2015年,全县小学教师基本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80%,高中教师在学历达标的基础上,具有硕士学历的比例不断提升。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40%以上,专业教师中“双师型”的比例达30%以上。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有显著变化。加强业务培训,执教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九)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23、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完成抗震加固面积11万平方米,迁移避险重建1.3万平方米,进行D级危房拆除重建6.5万平方米。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数量、体育场地基本达标。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积极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农村教师住宿条件,稳定教师队伍。

24、加快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对2003—2005年装备的国家远程教育项目学校的设备进行补充更新,确保正常使用;实现全县乡镇初中、小学能下载和应用教育资源,为教学服务。到2015年全县80%以上基础教育学校教学设备配备达省级标准。

(十)提升教育强县水平

25、教育事业发展上台阶。力争2015年达到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人才不断涌现。

四、发展策略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26、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根据国家标准,进一步落实好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成本分担等事实标准,加大教育统筹规划力度,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健全县级统筹,县、乡两级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乡镇政府负责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防止辍学,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尊重乡镇的意见,发挥乡镇发展教育的积极性。

27、确立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改变政府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要依据《教育法》的规定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资源配置等手段进行管理,减少行政干预。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完善社会力量出资兴办教育的体制和政策,不断提高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28、保障教育投入“三个增长”

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保证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逐步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保证全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在2012年达到或超过省核定的比例,并保持稳步提高。从2010年起,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足额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均衡城乡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0%-15%的比例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的规定。土地出让金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教育,重点用于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学校设备购置以及其他与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相关的开支。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经费投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确保2012年实现4%的目标。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投入的机制。 

(二)调整布局,优化结构,进一步夯实教育均衡发展基础

29、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城区学校规划布局

根据我县人口发展趋势及我县城区现有学生数,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及《江西省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县将在新城区着力打造教育园区建设。扩建星子县优质高中,在新城区征地27亩新建星子县实验小学,政府划拨127亩土地将民办白鹿外国语学校整体搬迁至新城区,连同在建的青少年活动中心构成新城区教育园区。

(2)农村中小学规划布局

农村中小学“十二五”期间布局调整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实施调整。

小学:一个乡(镇)集中力量办好一所中心小学,提倡几个村联办完小,完小高年级一般要达到2个及以上平行班,相距4华里以内的教学点可适当合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寄宿。全县现有完小72所,教学点14个。调整后,全县共撤消6所完小,9个教学点,撤并25所村小为教学点,在新城教育园区新建1所实验小学。到2015年,全县共有完小为42所,教学点30个。

初中:结合人口分布状况和实践就近划片招生原则,分片区办好寄宿制初中。实施布局调整后,全县撤并初中4所,在县城增加初中2所。至2015年全县共有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

30、完成非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幼儿教育布局。到2015年,县城建一所省级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有一所中心幼儿园。

(2)高中教育布局。按照今后五年学生数统计,每年初中毕业生人数约为2500人,我县普通高中录取率约为60%,高中平均每年生源数约为1520人。我县现有星子中学、星子三中两所公办高中和庐山白鹿语外国语学校一所民办高中,按每十万人口必须举办一所高中,我县高中五年内基本平衡,将优质高中各项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力争办成可容纳4000人的寄宿制高中。

(3)职业教育基础建设。“十二五”期间,不断扩大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计划开设8个专业,容纳2000余名学生。投入2500余万元,建设实训基地、科技楼、学生公寓、运动场馆及附属设施,添置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改革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走校校联合、校企联合、订单培养的办学之路,使职业教育适应我县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三)完善机制,落实保障,进一步稳定和优化教师队伍

31、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和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统一教师调配制度,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解决农村学校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配备不足问题,实现师资的优化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结构优化、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32、继续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按照新修订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补充农村教师。严格执行新任教师准入条件,保证新增教师质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到2015年农村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到位,确保各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

3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坚持把每年春季开学第一个月作为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月,大力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以高尚情操陶冶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和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与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34、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做好教师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培训原则,通过采取国家、省、市、县、校五级培训形式,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突出教育的主体培训地位,充分发挥县教师进修学校职能作用,结合继续教育,依托校本培训,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以名师建设为依托,坚持实施全县“五二五三”优秀园丁工程,每三年评选表彰5名教学明星、20名学科带头人、50名骨干教师和30名优秀班主任。组织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更新教育理念,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努力打造中小学名校长队伍。

35、依法维护教师权益。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全面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和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强化管理,提高质量,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36、坚持德育为先

(1)明确德育主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2)讲求德育方式。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注重基础、强化实践、讲求实效、遵循规律、创新发展、形成特色”的德育工作思路,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拓宽德育渠道,强化养成教育,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7、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增强质量意识,落实新课程标准,创新培养模式,把学生的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要坚持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并重,打牢科学文化基础知识,提高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推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坚持自主、合作、探究式教学。创造宽松和谐的育人环境,创新教学和考试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将教育和文化有机结合,创造条件开足开齐省定标准课程。重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和锻炼时间,推进阳光体育活动,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使学生心理健康、体魄强健。完善评价学校素质教育指标体系和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准,坚持按教育规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38、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发挥考试招生在公正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保证教育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办法。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与招生要综合考虑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个体差异,逐渐推行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普通高中招生主要依据的录取方法,并坚持实行逐步推广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

39、改革评价制度。要根据各类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定期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形成以质量和特色为主要内容的学校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创新以职业学校培养能力和学生就业为重点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五)加强督导,依法治教,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40、完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保障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坚持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并举,综合督导、专项督导、随机督导并行。以推进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为督学主线,努力构建各类学校目标管理评价体系,促进各类学校特色发展、健康发展。健全教育督导评估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处的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把教育督导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41、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学校要依法办学,从严治校,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用法自觉性。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障学生受教育权。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社会监督。

42、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证。强化党内民主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培养和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43、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台账,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各种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和责任制度。加大资金投入,设立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配备校园安保人员,解决安保人员工资,改善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加强师生安全法制教育和防险避灾培训演练,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与能力。加强校园和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面对“十二五”,我县教育将继续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星子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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