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7-1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5199 责任部门:  庐山市

【文字解读】关于《庐山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7-1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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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庐山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

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目标任务

为适应当前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民法典、新修订《审计法》的实施等新形势、新要求和新变化,全面服务庐山市发展大局,加强对我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并充分借鉴《九江市政府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3〕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庐山市实际,起草完成了《庐山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三、审计监督范围

投资决策情况;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投资控制和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环境保护情况;工程造价情况;单项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情况;资产移交和投资绩效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及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事项。

四、主要内容

《庐山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本章共5条,主要是说明管理办法起草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明确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概念、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及经费保障。

第二章为工作职责。本章共5条,主要是明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制度,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审计机关应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处理并督查整改情况,促进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提高投资绩效。

第三章为审计监督范围和内容。本章共6条,主要明确审计的主要范围及内容,可采取专项审计调查、跟踪审计等方式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被审计单位应当提供在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相关资料。

第四章为审计监督程序及要求。本章共4条,主要明确审计监督履行的程序,以及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可向社会购买服务,在审计中发现有关部门的问题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审计意见。

第五章为法律责任。本章共5条,主要是强调对中介机构、投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项目各参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责。

第六章为附则。本章共2条,明确了《办法》有权解释单位以及施行日期。

五、执行程序及要求

市审计局依据报备情况和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完成情况以及发改委的年度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编制年度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计划,实施公共建设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对总投资额在400万以上,但未列入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的,市审计局将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计监督。

政策解读专员及咨询渠道

审计局 卢梦媛 0792-2666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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