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庐山市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庐府字〔2018〕3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10-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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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调整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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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8

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调整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牯山林场,沙湖山管理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规范审批服务行为,省委、省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工作部署,我市共梳理出取消调整各类证明事项193项,经市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现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政府自身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进,认真抓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落实,促进改革举措尽快落地生效

二、及时衔接落实。各部门(单位)在一个月内完成对应取消调整的证明办理事项申报材料的调整和办事指南的更新,经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备案后,在江西省政务服务网和本部门网站公布实施。凡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不得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

三、完善信息共享。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推进自有系统与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的对接,推动部门间、区域间数据共享。在系统整合到位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工作配合、协作和信息共享。证明事项取消调整后,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调查、核对信息的,要主动配合、认真调查,及时反馈意见,确保“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动态管理。在群众办事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增设和调整要求基层和其他部门开具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因法律法规明确增设或调整的,经市法制办审核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会备案。

附件:庐山市第一批取消调整证明事项清单

2018年1016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16日印发


附件

庐山市第一批取消调整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证明(盖章)

材料名称

证明(盖章)材料涉及事项

实施主体

出具证明

(盖章)单位

清理
意见

取消后的

替代方式

备注

1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

市人社局

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工商部门

取消替代

劳动合同、考勤表、证人证词等替代


2

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工伤认定

市人社局

公安、法院等部门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


3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工伤认定

市人社局

公安、法院等部门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


4

部队、民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工伤认定

市人社局

民政、法院、部队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


5

固定收入证明

遗属生活补助审批

市人社局

居民所在乡镇以上民政、居保、社保机构

取消替代

告知承诺+部门核查


6

学校办学场地有效证明文件

普通技工学校的设立审批

市人社局

申报单位

取消替代

产权证或租赁合同(附租赁方产权证)替代


7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劳务派遣经营审批

市人社局

不动产登记部门

取消替代

产权证或租赁合同(附租赁方产权证)替代


8

失业保险参保证明

申领失业保险金

市人社局

市就业局

取消



9

是否为参战人员(志愿兵)证明

缴纳社保

市人社局

民政局

取消替代

告知承诺+部门核查


10

火化证明

职工死亡丧葬抚恤费支付

市人社局

殡葬管理处

取消替代

火化证替代


11

死亡证明

职工死亡丧葬抚恤费支付

市人社局

救治医院或当地公安部门

取消替代

正常死亡提交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非正常死亡由公安部门出具


12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资格审批

市财政局

财政部门

取消替代

内部核查


13

验资报告

预拌砂浆站的备案

市工信委

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

取消



14

场地的使用证明(单位证明或场地产权证明及租房协议)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卫计委

房产管理部门或申请单位

取消替代

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替代


15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卫计委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取消替代

健康证或体检报告替代


16

房屋产权证明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市卫计委

房产管理部门

取消替代

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等替代


17

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培训(进修)证明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限开展介入放射学、CT影像诊断、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的医疗机构)

市卫计委

卫计委及相关部门

取消替代

职称证、继续教育培训证等证件替代


18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提供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限开展介入放射学、CT影像诊断、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的医疗机构)

市卫计委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培训部门

取消替代

培训合格证书替代


19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明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市卫计委

省卫计委

取消替代

内部核查


20

委托申报证明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市卫计委

申请单位

取消



2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资质证明、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

市卫计委

公安部门、申请单位

取消替代

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替代


22

制、供、管水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资料

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

市卫计委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取消替代

健康证或体检报告,卫生上岗培训证等替代


23

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

市卫计委

房产管理部门或申请单位

取消替代

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替代


24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市卫计委

房产管理部门或租赁双方业主

取消替代

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替代


25

资产评估报告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市卫计委

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机构

取消



26

验资证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市卫计委

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机构或金融机构

取消



27

临床实践证明

市直医院护士执业延续注册

市卫计委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取消



28

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许可

市卫计委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取消替代

6个月内体检报告替代


29

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许可

市卫计委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取消替代

培训考核合格证替代


30

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证明

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许可

市卫计委

聘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取消替代

劳动合同替代


31

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

市卫计委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取消替代

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替代


32

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以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

市卫计委

邀请或聘用单位

取消替代

邀请函或聘用书替代


33

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证明

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注册

市卫计委

公安部门

取消替代

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证件替代


34

与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明

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注册

市卫计委

大中专院校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


35

健康证明

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注册

市卫计委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取消替代

3个月内的体验报告替代


36

法人身份证明

从事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有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备案

市卫计委

公安部门

取消替代

营业执照等证件替代


37

员工上岗证明

从事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有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备案

市卫计委

人社部门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

取消替代

专业资格证替代


38

药品质量及存储安全证明

从事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有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备案

市卫计委

农业、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安监部门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承诺书替代


39

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市卫计委

计生服务机构

取消替代

走访核实、承诺书代替


40

健康证明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的年检

市卫计委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取消替代

体检报告替代


41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提供的新生儿出生情况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市卫计委

新生儿出生的医疗机构

取消替代

内部核查


42

该新生儿与其父母的亲子鉴定证明

在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

市卫计委

司法鉴定机构

取消替代

“亲子鉴定书”替代


43

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是否户口登记的证明

在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

市卫计委

公安部门

取消替代

户口簿替代


44

外国医师的近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市卫计委

健康体检机构

取消替代

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替代


45

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以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市卫计委

国内医疗机构

取消替代

邀请函、聘用书、协议书或个人承诺书等文书替代


46

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批准

市卫计委

申请单位

取消替代

法人证替代


47

建筑垃圾消纳场(倾倒点)证明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核准

市城管局

消纳场(倾倒点)所属社区、村集体或公司

取消替代

消纳场场地使用合同或协议替代


48

身份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司法局

公安机关

取消替代

身份证或户口本替代


49

学历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司法局

教育部门

取消替代

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替代


50

考试合格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司法局

省司法行政机关

取消替代

内部核查


51

身体健康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司法局

县级以上医院

取消



52

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或申请人

取消替代

由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的经历报告替代


53

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

取消替代

由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公函替代


54

身份证明

港澳永久性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核准

市司法局

公安机关

取消替代

身份证件替代


55

执业经历证明

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核准

市司法局

司法行政机关

取消



56

身份证明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的初审报批

市司法局

公安机关

取消替代

身份证件替代


57

无刑事处罚证明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的初审报批

市司法局

公安机关

取消



58

身份证明

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负责戒毒康复

市司法局

公安机关

取消替代

身份证件替代


59

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市司法局

律师事务所

取消替代

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书替代


60

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市司法局

律师事务所

取消



61

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市司法局

律师事务所

取消



62

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市司法局

律师事务所

取消替代

告知承诺


63

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市司法局

律师事务所

取消替代

告知承诺


64

身份证明

港澳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备案

市司法局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

取消替代

身份证替代


65

香港或者澳门执业满2年的证明材料

港澳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备案

市司法局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

取消替代

告知承诺+部门核查


66

香港、澳门律师监管机构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及未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的证明材料

港澳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备案

市司法局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

取消替代

告知承诺+部门核查


67

亲属关系证明

赠与、遗嘱、出生、亲属关系、监护、委托监护等公证

市司法局

公安派出所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当事人所在单位

取消替代

1、用证件替代:对能使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使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2、证件无法证明的,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68

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公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

市司法局

公安派出所

取消替代

告知承诺+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69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未婚、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

市司法局

民政局

取消替代

能用证件证明的用“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裁决书”等,不能用证件的用个人承诺书替代。


70

场所使用权证明

全市性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市民政局

不动产登记部门等

取消替代

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协议(附产权证复印件)替代


71

活动资金来源证明

全市性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市民政局

银行等

取消替代

活动资金捐赠承诺书替代


72

场所使用权证明

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市民政局

不动产登记部门等

取消替代

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协议(附产权证复印件)替代


73

活动资金来源证明

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市民政局

银行等

取消替代

活动资金捐赠承诺书替代


74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证明材料

慈善组织登记(含认定)

市民政局

业务主管单位

取消替代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批复文件


75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许可的证明材料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

市民政局

业务主管单位

取消替代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批复文件


76

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养老机构设立、变更许可

市民政局

公安部门等

取消替代

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77

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

养老机构设立、变更许可

市民政局

不动产登记部门等

取消替代

提供服务场所的产权证


78

身份证明文件

养老机构设立、变更许可

市民政局

公安部门

取消替代

居民身份证替代


79

健康状况证明

养老机构设立、变更许可

市民政局

医疗机构

取消替代

预防性健康体检证替代


80

临时(长期投靠亲属)居住九江辖区所在地证明(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

敬老优待证

市民政局

社区等

取消



81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评残提供的县级以上编制部门出具的负伤时编制性质证明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其他人员评残由当地乡镇(街道)提供的身份身份

伤残人员残疾等级评定

市民政局

编制部门、乡镇等

取消替代

告知承诺+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82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退伍时是农村户口的,因城镇规划征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口的,须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认定

市民政局

派出所

取消替代

土地征收相关材料替代


83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关于其生活状况证明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认定

市民政局

社区等

取消



84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租赁

国土、房产、不动产等相关单位


取消替代

土地权属证、法院裁决书、土地收储协议等相关文书替代


85

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

国有建设用地租赁

市国土资源局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取消替代

“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政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提供身份证”替代


8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租赁

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用地单位

取消替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替代


87

申请人身份证明

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

取消替代

申请人身份证替代


88

申请人身份证明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

取消替代

申请人身份证替代


89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复印件)

权限内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矿权人

取消替代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银行缴纳单等


90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复印件)

权限内采矿权延续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矿权人

取消替代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银行缴纳单等


91

详查(含)以上储量地质(核实)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

权限内变更矿区范围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局

取消替代

内部核查


92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复印件)

权限内变更矿区范围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矿权人

取消替代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银行缴纳单等


93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复印件)

权限内变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规模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矿权人

取消替代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银行缴纳单等


94

详查以上储量地质(核实)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

权限内变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规模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省厅

取消替代

内部核查


95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复印件)

权限内变更矿权人名称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矿权人

取消替代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银行缴纳单等


96

工商部门出具股东、股权无变化的证明

权限内变更矿权人名称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取消替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97

变更采矿权人名称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权限内变更矿权人名称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矿权人

取消替代

营业执照替代


98

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证明材料

权限内变更矿权人名称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矿权人

取消替代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银行缴纳单等替代


99

权属无争议和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的证明材料(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明)

权限内变更矿权人名称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局

取消替代

内部核查


100

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属房地产开发用地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企业法人竞得的)

市国土资源局

竞得入选人开户行

取消



101

竞得入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自然人竞得的)

市国土资源局

公安局

取消替代

身份证替代


102

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属房地产开发用地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自然人竞得的)

市国土资源局

竞得入选人开户行

取消



103

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其他组织竞得的)

市国土资源局

相关组织或单位

取消替代

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替代


104

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其他组织竞得的)

市国土资源局

相关组织或单位

取消替代

身份证替代


105

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属房地产开发用地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其他组织竞得的)

市国土资源局

竞得入选人开户行

取消



106

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公证、认证的副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境外竞买申请人竞得的

市国土资源局

境外相关组织机构

取消替代

“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予以认可的境外企业法人身份证件”替代


107

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

变更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

取消替代

身份证替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身份证与其持有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如户口簿无法证明为同一人,需要公安部门证明)


108

申请人身份证明

商品房转移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公安部门

取消替代

身份证替代


109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商品房转移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民政局

取消替代

婚姻证明材料用“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相关证件,未婚证明用个人承诺书替代


110

产权转移材料

商品房转移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买卖双方申请人

取消替代

产权转移材料用“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等替代


111

死亡证明

抵押登记(个人)

市国土资源局

医院、民政部门或公安局

取消替代

1、在医院正常死亡的,由医院出具;2、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部门出具;3、在家死亡的由居民委员会出具。


112

工作证、执行公务证明

查封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公检法

取消替代

工作证、执法证等证件替代


113

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异议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

取消替代

对不动产权属的占有或约定等材料


114

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

更正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

取消替代

身份证替代


115

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

补证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

取消替代

身份证替代


116

建设项目属于需要有关部门核准或者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权的相关证明文件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市建设规划局

发改部门、国土资源部门

取消替代

1.发改委:由项目立项的批复、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备案通知书替代
2.国土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替代。


117

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建设规划局

国土资源部门

取消替代

用地预审意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替代。


118

三通一平证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市建设规划局

建设单位

取消替代

“现场联合勘探意见”替代


119

资金证明材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市建设规划局

银行

取消替代

银行对账单等替代


120

建造师及六大员证书原件压证上岗的证明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市建设规划局

建设局部门

取消



121

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和缴费发票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市建设规划局

人社部门

取消



122

经营负责人、安全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明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建设规划局

人社部门

取消替代

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替代


123

机械产权证明(购机发票或合同复印件1份;其他证明原件1份)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市建设规划局

企业

取消替代

“机械购机发票或合同复印件”替代


124

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乙级资质审核转报

市建设规划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取消



125

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证明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乙级资质审核转报

市建设规划局

企业

取消



126

营业执照复印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市建设规划局

企业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27

营业执照复印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市建设规划局

企业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28

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职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

市建设规划局

企业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29

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

市建设规划局

企业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30

种畜禽来源证明相关材料

种畜生产经营许可证

市农业局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的单位和个人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


131

企业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考核申报

市水务局

企业或用人单位所在辖区的劳动人事部门

取消替代

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替代


132

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非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开业登记)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第三方法定资质验资机构

取消替代

告知承诺


133

场所使用证明

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国家新闻出版总署3.场所所有权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取消替代

场地使用证明用产权证、租赁合同、告知承诺替代


134

消费凭证、权益受侵害等证明材料

消费投诉处理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相应经营者有关法定鉴定机构

取消替代

商品实物、购货凭证、服务单据等能够证明消费关系存在的证据替代。


135

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涉及注册资本登记的,应提交法定资质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企业设立、变更登记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第三方法定资质验资机构

取消



13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申请单位

取消



137

场所使用证明

药品经营许可证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申请单位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38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39

场地证明(产权或租赁合同),没有产权证的自建房屋,请去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打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证、小作坊登记证、小餐饮小食杂登记证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申请单位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40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小作坊登记证、小餐饮小食杂登记证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41

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赴港澳商务)

市公安局

申请人

取消替代

营业执照、交纳社保的凭证等替代


142

赴台学习证明(赴台学习)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

市公安局

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

取消替代

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批准性文书代替


143

身体健康证明

台湾居民定居证核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

市公安局

大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取消替代

大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份健康证明、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替代


144

承办者合法成立证明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市公安局

活动主承办方

取消替代

“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证”等有效证照替代


145

责任人身份证明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市公安局

活动主承办方

取消替代

身份证替代。


146

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证明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市公安局

场地提供方

取消替代

场地租赁合同替代


147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C级焰火晚会燃放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相关单位

取消替代

资格证书替代


148

原始户籍材料或《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日期更正

市公安局

当事人或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

取消替代

出生证、户口簿等证件代替,或内部核查


149

出生日期更正情况说明

出生日期更正

市公安局

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

取消替代

内部核查


150

变更民族成份证明

民族变更

市公安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取消替代

民宗局批准文书替代


151

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

取消



152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申请单位

取消替代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替代


153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相关单位

取消替代

个人承诺书替代


154

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相关单位

取消替代

产权证或租房合同替代


155

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

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取消替代

内部核查


156

结清证明

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

市公安局

银行

取消



157

产品合格证明、购买发票以及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

变更机动车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号登记

市公安局

车辆检测

取消替代

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替代


158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注销登记

市公安局

回收公司

取消替代

信息共享,由报废公司直接推送


159

机动车来历证明

机动车转移登记

市公安局

二手车交易市场、人民法院出具、
公证机关、公安机关、其他相关部门

取消替代

1.二手车交易市场出具交易发票
2.人民法院出具《判决书》等
3.公证书由公证机关出具
4.《权益转让证明书》由公安机关出具
5.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调拨证明


160

营运车辆购置(过户)证明/注册证明

出租车、网约车办理注册登记

市公安局

道路运输管理局

取消



161

营运车辆购置(过户)证明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物品运输车辆办理注册登记

市公安局

道路运输管理局

取消替代

车辆购置发票替代


162

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证明

往来港澳台通行证签发、普通护照核发

市公安局

公安部门

取消替代

内部核查


163

学校学生、单位员工重名证明

变更姓名

市公安局

学校、单位

取消替代

个人说明,部门核查


164

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旅店业许可、申请制造、销售许可

市公安局

各派出所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65

身份证明

出生上户、办理居住证、护照等

市公安局

各派出所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66

结婚证明

出生上户

市公安局

民政部门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67

出生证明

出生上户

市公安局

卫计委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68

死亡证明

死亡注销

市公安局

民政部门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69

办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时,需提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办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许可

市公安局

人社部门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70

申请营业性射击场所设立许可、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时,需提供资格审查表(派出所盖章)

申请营业性射击场所设立许可、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

市公安局

户籍地派出所

取消替代

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


171

住房证明

逾期交房审核

市房管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及各相关单位、企业

取消替代

信息共享+内部核查


172

住房证明

公租房相关申请

市房管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及各相关单位、企业

取消替代

信息共享+内部核查


17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成品油经营企业资格初审(水上加油船)

市商管办

企业

取消替代

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替代


174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规模发卡企业备案

市商管办

企业

取消



17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市商管办

企业

取消替代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照替代


176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市商务局

公证机构

取消替代

银行对账单替代


177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市商务局

公证机构

取消替代

银行对账单替代


178

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股权架构图(变更事项不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市商务局

企业

取消



179

涉及外国投资者以符合规定的境外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的,需提供获得境外公司股权的境内企业《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市商务局

企业

取消



180

资信证明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市粮食局

银行

取消替代

银行对账单替代


18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市粮食局

公安部门

取消替代

身份证替代


182

仓储设施产权证明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市粮食局

不动产中心或租赁单位

取消替代

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替代


183

有关污染源、危险源安全距离证明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市粮食局

相关部门

取消替代

实地核查


184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市消防大队

建设单位

取消替代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替代


185

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市消防大队

建设单位

取消替代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的批复文件替代


186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市消防大队

建设单位

取消替代

设计单位资质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设计人员资质证及身份证等替代


187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市消防大队

建设单位

取消替代

消防产品检验报告、强制认证证书替代


188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市消防大队

建设单位

取消替代

防火材料检验报告替代


189

消防设施、电器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市消防大队

建设单位

取消替代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替代


190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市消防大队

建设单位

取消替代

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替代


191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市消防大队

建设单位

取消替代

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代替,或内部核查


192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的证明文件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市消防大队

消防部门

取消替代

内部共享


193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局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取消替代

网络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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