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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公开出让庐山市温泉镇105国道以西、212省道以北12号地块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庐府字〔2021〕27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公开出让庐山市温泉镇105国道以西、212省道以北12号地块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庐山市温泉镇105国道以西、212省道以北12号地块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庐自然资文〔2021〕59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庐山市温泉镇105国道以西、212省道以北12号地块宗地
(一)同意出让庐山市温泉镇105国道以西、212省道以北12号地块宗地。该宗地位于庐山市温泉镇,土地出让四址以“庐山市温泉镇105国道以西、212省道以北12号地块用地红线图”为准,公开出让面积9087.43平方米(13.6311亩)。规划用途:宗教设施用地(宗教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1.0;建筑色彩:与周边建筑风貌协调;日照间距系数:依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第三章;用地标高控制:正负零高于附近最近主干道标高20cm;建筑后退用地边界距离:依据《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进行退让;市政工程设计要求:道路交通接市政路网,给水排水接市政管网,电力接城市电网,弱电接城市弱电系统,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此次供地为整个项目的局部地块,供地面积为9087.43平方米。项目供地后,严格按照方案施工,验收时按照批准方案文本、施工图进行规划核实。用地范围内应设置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建设条件:
绿色建筑标准:无;装配式建筑标准:无。
(三)该宗地实行公开出让,出让起始价为14.13万元/亩,加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倍数,履约保证金97万元。
(四)该宗地地价中不含契税、交易费。土地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由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履约保证金97万元转入土地出让金,余款按合同约定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两个月,供地给受让人后,受让人应立即动工,建设周期1-2年。
(五)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委托你局依法组织出让。
二、2021工-2号地块宗地
(一)同意出让2021工-2号地块宗地。该宗地位于庐山市横塘镇和平村,土地出让四址以“2021工-2号地块用地红线图”为准,公开出让面积11373.53平方米(17.0603 亩)。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色彩:与周边建筑风貌相协调;日照间距系数:依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第三章;用地标高控制:正负零高于附近最近主干道标高20cm以上;建筑后退用地边界距离:结合建筑高度、项目情况、项目周边道路红线等要求进行退让依据《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进行退让;市政工程设计要求:道路交通接市政路网,给水排水接市政管网,电力接城市电网,弱电接城市弱电系统,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非生产性配套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非生产性配套建筑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用地范围内应设置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建设条件:
绿色建筑标准:无;装配式建筑标准:无。
(三)该宗地实行公开出让,出让起始价为21万元/亩,加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倍数,履约保证金180万元。
(四)该宗地地价中不含契税、交易费。土地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由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履约保证金180万元转入土地出让金,余款按合同约定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两个月,供地给受让人后,受让人应立即动工,建设周期1-2年。
(五)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委托你局依法组织出让。
三、峰德新区香庐路以北、民生路以西一号地块宗地
(一)同意出让峰德新区香庐路以北、民生路以西一号地块宗地。该宗地位于庐山市峰德新区,土地出让四址以“峰德新区香庐路以北、民生路以西一号地块用地红线图”为准,公开出让面积8931.76平方米(13.3976亩)。规划用途:商住用地(商业≤10%,住宅≥90%);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色彩:与周边建筑风貌协调;日照间距系数:依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第三章;用地标高控制:正负零高于附近最近主干道标高20cm;建筑后退用地边界距离:依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规范要求;市政工程设计要求:道路交通接市政路网,给水排水接市政管网,电力接城市电网,弱电接城市弱电系统,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停车位按规定要求配备充电桩;用地范围内应设置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建设条件:
绿色建筑标准:无;装配式建筑标准:无。
(三)该宗地实行公开出让,出让起始价为200万元/亩,加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倍数,履约保证金1340万元。
(四)该宗地地价中不含契税、交易费。土地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由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履约保证金1340万元转入土地出让金,余款按合同约定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两个月,供地给受让人后,受让人应立即动工,建设周期1-2年。
(五)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委托你局依法组织出让。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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