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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府办字(2008)19号]关于印发200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牯山林场,沙湖山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200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备受关注的北京奥运之年。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县经济建设总体目标,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杜绝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减少各类事故总量,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学习,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深化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六进”活动。通过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考核。科学制定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定期组织督查,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年终组织考核,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达标和突破控制指标的,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责任追究,对由于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忽视安全生产,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制。对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分清责任,严肃追究,处罚到位。
(三)完善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是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以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完善事故隐患定期排查上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定人、定措施、定方案,限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实施停产整顿;对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加重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县政府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关闭关停。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进一步强化安委会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综合安全监管六项制度,即: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监管检查制度、报告备案制度、综合分析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联审制度,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四)突出重点,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全年分三个时段重点开展工作,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燃气、锅容管特和“三线交越”等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工作,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地下开采矿山强制推行机械通风,符合条件的露天采石场要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深入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建立危险化学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协查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程序;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企业安全许可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强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实行经营网点规划布点,控制总量;加大对非法生产、采购、储存、运输、销售、邮寄烟花爆竹的查处取缔力度。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打击非法载客,深入治理超载超速超限;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水上交通要继续抓好渡口渡船和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排查治理桥梁隐患;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监管。进一步深化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施工、锅容管特、燃气、校园安全和“三线”交越等专项整治,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五)树立典型,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开展安全管理典型示范工作,重点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学校、商业、旅游等行业和乡镇树立安全监管典型,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典型引路,全面推广。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和交纳风险抵押金,落实非煤矿山雇主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安全监管和审批审查,督促新(扩)建企业做到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的调度,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列入监管重点,跟踪监督整改到位。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登记工作,组织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实行全员培训。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直接关系民生的单位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六)健全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功效。抓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建设,强化事故预防和现场救援,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指导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尤其要责令那些隐患较大、欠帐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加强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七)提高效率,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推动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做到“提质、提速、提效”。加强基层安监网络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各地乡镇(街道)必须全部设立安监办,并配备好专职安监干部;按照“四级安全网络”建设的要求,各村(社区、分场)必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监管执法水平,积极为星子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 生产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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