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庐山市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08-05-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0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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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府办发〔2008〕6号]星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星子县监察局2008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5-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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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星子县监察局2008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牯山林场,沙湖山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星子县监察局2008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00八年五月四日

 

星子县监察局2008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200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县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服务大局,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执法监察,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一)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重点解决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等问题。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机制,加强对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坚决清理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投资项目;严肃查处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重点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行为。

(三)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县政府的要求,严格土地审批,切实按照土地调控政策供应建设用地;坚决停止供应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格控制新设各类开发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和完善与国土资源部门案件移送工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着力解决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以及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等问题。

(四)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房地产开发中涉及的征地、拆迁、规划、建设、销售等环节中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五)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有关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挪用和截留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行为,确保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积极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监察。对影响项目建设的人和事,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必严处。

二、开展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会同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跟踪挂牌督办。

(二)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注重预防,努力做到关口前移。督促乡(镇、场、处)及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机制和程序,依法依纪追究事故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坚决查处事故背后涉及的腐败问题。

(三)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业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推进招标投标制度建设。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

继续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继续加强对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和程序,完善产权交易的各项配套制度,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改制中转移、隐匿、侵吞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国有产权,以及监管部门工作严重失职、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继续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四)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积极探索统一市场的有效运行模式,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制度,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五)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矿业权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推进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肃查处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参与矿产开发获取利益的案件。

三、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加强对城市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星子县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星府发[2008]2号)的具体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并适时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民生工程八项实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乡(镇、场、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生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对民生工程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得好事办好、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认真做好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工作。继续督促建立和完善纠正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执法监察等工作。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执法监察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务求执法成效,为把星子建设成为赣鄱大地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题词:监察   工作   计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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