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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星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在全县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
服务型政府”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牯山林场,沙湖山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关于在全县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在全县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提质、提速、提效”的要求,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把星子打造成为赣鄱大地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13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28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政府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各级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机关作风明显改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作风和部门、行业的行风明显改进,在人民群众中切实树立起良好形象。
二是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各级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以及“想办事”的热情和“会办事的”的本领不断增强。
三是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各级机关的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得以制度化体现、常态化固定、日常化开展、规范化运行,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形成。
四是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氛围更加浓厚,团结奋进的创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谐稳定的人文环境逐步形成,真正使星子成为“人人都是环境,个个都是形象”的投资胜地。
五是干部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干部推进项目带动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理解力、操作力、执行力和破解难题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步骤
“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从今年10月上旬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0月上旬—10月中旬)。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干部提高对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开展活动的基本要求。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
1、进行思想大发动。县政府召开全县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动员大会,对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逐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同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和引导各级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2、组织开展大讨论。各地各部门要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围绕查找影响和妨碍行政效能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六对照、六讨论”:(1)对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否做到勤政廉政、清正廉明。(2)对照“解放思想、奋力干事”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四个不满足”,即不满足于工作过得去、不满足于纵向看有进步、不满足于被动完成任务、不满足于现有的工作效率已提高。(3)对照“以敬畏之心善待权利,以勤勉之行担当责任”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四怕耽搁”:怕耽搁了事业、怕耽搁了大局、怕耽搁了企业发展、怕耽搁了群众利益。(4)对照“强化操作、善谋实干”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四个不让”,即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奋力干事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5)对照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讨论是否革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是否做到全身心、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服务。(6)对照建设高效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讨论是否存在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培训多现象,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行为。通过大讨论,帮助干部深刻认识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激发热情,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
(二)集中推进阶段(2008年10月下旬—11月下旬)。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县政府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部署和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制订方案,抓好落实,确保优质高效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围绕本次活动重点推进以下十一个方面工作:
1、实行公开承诺(县监察局牵头负责)。
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干部要在深入查找、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机关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就便民利民的内部方式、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目标的责任时限等整改措施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机关的承诺要在媒体上公布,各个岗位的承诺要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此项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负责,要求在10月下旬完成。
2、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县招商局牵头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机遇,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就是抓落实”的理念,大力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积极抓好一批产业经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重大项目,提升发展水平,增强发展后劲。此项工作基础设施类项目由发改委负责,产业类项目由经贸委负责,统计局配合。
(1)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分类指导。计划开工的项目要做好前期工作,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快项目进展;对条件比较成熟的重大项目,要全力做好各项审批手续和资金落实等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对于在建项目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工期,形成建设高潮;对于计划投产的项目要争取早日竣工、早日投产、早日见效;要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征地拆迁和资金落实等方面的跟踪服务,全力提供绿色办事通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要认真查清原因,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如期开工建设。
(2)加强项目带动战略。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谋划好相关产业的发展,力争建设一个项目带动一批项目,不断拉长产业链条,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合理布局。
(3)做好项目融资工作。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重点,做好衔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搞好重点项目的对接,加强银企合作,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要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要通过合资、合作、参股等形式,激活民间资本,拓宽融资渠道。
(4)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各地各部门要从规范机关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入手,对现行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提升行政效能要求,影响办事效率的制度,要坚决废止。要重点围绕项目建设战略,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责任人、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实施方案、一支好的施工队伍”的“六个一”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构建“一周一调度、两周一会商、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个重大项目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一个重大项目建立一套档案”的运行体系,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管理制度。此项工作由县招商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在11月中旬完成。
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县监察局牵头负责)。
要树立为项目建设服务就是为星子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查处影响和妨碍县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真正为经济快速发展打造一个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和创业环境。具体按九效字[2008]1号文件抓落实。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具体负责,贯彻活动全过程。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法制办牵头负责)。
(1)清理审批事项。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对各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次清理,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此项工作要求在11月下旬完成。
(2)规范审批行为。决定保留的审批项目,要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决定下放的审批项目,要明确审批主体,落实审批责任,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加强事后监督,不允许把备案、核准变成变相审批。此项工作由县直各部门先行自查,拿出初步方案送县法制办审核,由县法制办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具体意见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要求在11月中旬完成。
5、理顺职能明确责任(县编办牵头负责)。
(1)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县编办要主动与市编办联系沟通,按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直各单位(含二级副科单位)的工作职能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梳理,对职能交叉重复和职责不清的进行专项集中清理。通过清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权限和责任,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事情,明确主办和协办,分清权限和责任,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无利就避等推诿扯皮现象。要根据清理结果,重新规范和界定有关部门的职能,修改完善有关部门的“三定”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乡(镇、场、处)也要参照进行清理。此项工作由县编办牵头,县法制办配合,县各有关部门参与,要求在11月下旬完成。
(2)理顺部门内部职能关系。各部门要理顺内部的职能关系,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要综合设置的原则,整合和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要对现有的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清理,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清理、优化业务和审批流程,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此项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负责,并报县编办审核,此项工作要求在11月中旬完成。
6、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开展清查。凡是国家和省、市未批准的收费一律停止执行,凡是清查后保留的收费项目统一按下限标准收取,禁止各种名目的连带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此项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提出清理意见提请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要求在11月中旬完成。
(2)依附于职能部门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各职能部门彻底脱钩。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不得以职能部门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职能部门也不得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中获取利益。此项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编办配合,各有关部门参与,要求在10月下旬前完成。
(3)整顿会风、文风和清理各项检查评比活动。要整顿文风、会风,清理“文山会海”清理繁缛的文书往来、不当的会议安排和过度的公务接待,提倡少开会、开知会、讲短话、写短文、办实事,把主要精力集中到讲求工作实效、降低政务成本、提高办会办文和办事效率上来;清理整顿各种检查评比活动,实行检查评比审批备案制度。此项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要求11月下旬完成。
7、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县信息办牵头负责)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规范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不断规范和创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利于群众监督的政务公开形式。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各种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期重点做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填充工作,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模块,实现县、乡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此项工作要求在11月下旬完成。
(3)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4)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各地各部门要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本地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8、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要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规范管理,确保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内运行。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实行“两集中”、“八公开”。“两集中”即:将各部门行政审批权限集中到一个科或股(室),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集中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八公开”即:在服务窗口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窗口权限。积极推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方式,不断减少审批环节,着力解决服务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此项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参与,要求在11月下旬完成。
9、深化招投标交易制度改革(县招投标办牵头负责)。
按照“明确机构、理顺关系、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建设管理。认真落实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统一进场,管办分离,严守规则,全程监督”的运作方法,切实制定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的操作流程,建立项目进场报告、投诉受理制度,加强招标过程中的公告、公示、项目登记、开标、评标等制度建设。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实施监督提供条件,同时接受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协助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此项工作在11月下旬完成。
10、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县人事局牵头负责)。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积极推进机关干部职业化、专业化能力建设,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为提升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此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负责,贯彻活动全过程。
(2)建立健全机关绩效考评(评估)制度。与县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和乡(镇、场、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结合起来,完善考评奖惩机制,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机关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罚挂钩,对在提升机关效能工作中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做得差的予以批评和处理。此项工作由县人事局牵头,县监察局、财政局、编办、法制办、统计局等单位配合,要求在11月下旬完成。
11、不断强化行政监察力度(县监察局牵头负责)。
(1)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探索推行公务卡制度。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县直各部门配合,要求在11月中旬完成。
(2)强化对审批事项的监管。依托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网上审批系统平台,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此项工作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监察局、法制办配合,各有关部门参与,要求在11月中旬完成。
(3)强化对“三重一大”监管。健全对部门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措施和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此项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负责,贯穿活动全过程。
(4)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投诉中心和效能监察机构,并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此项工作由县监察、编制等部门具体落实,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
(5)创新效能监察方式。积极开展“示范窗口”创评活动,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建立健全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监测工作的作用。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负责,各部门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落实有关规定。
在集中推进阶段,县政府将适时召开推进情况汇报会,听取各乡(镇、场、处)和县直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的汇报。
(三)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12月上旬—12月中旬)。
通过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同事帮、民主评等多种形式,开门查摆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1、查摆重点。主要查摆“六个方面”的问题:(1)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2)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3)干事激情不高、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学风不正、玩风太盛特别是上班时间打牌、上网炒股和玩游戏的问题;(4)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中梗阻、下搁浅”的问题;(5)行政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效率偏低的问题;(6)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2、开门纳谏。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县信访局、民营局、工商联等单位收集和征询意见。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监督部门和窗口部门要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对本部门中层干部的测评活动。测评方案报经县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各部门测评结果最后一名的同志,由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组织停职学习。学习结束后,经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两年评优评先资格、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3、剖析原因。各地各部门要分层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使机关思想根源,举一反三,不能就事论事。要开展反面典型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对缺乏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不正等问题,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管理体制机制性障碍等问题,要勇于提出改革建议。各地各部门查摆问题情况要及时报送当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将适时召开查摆问题情况汇报会,听取各地各部门汇报。
4、认真整改。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梳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考核评估阶段(2008年12月下旬—2009年元月上旬)。
主要任务是根据要求组织考核,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总结完善。各地各部门要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结合新的情况完善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活动成果。要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推动行政效能建设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此项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负责,要求在12月下旬完成。
2、认真考核。采取部门自查自评、督查小组检查考评、社会各界广泛参评、领导小组综合审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自查自评,即由各地各部门自行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并将情况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考评,即由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分别到各地各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情况、看现状等方式,深入了解部门自查自评和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收集各部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广泛参评,即结合年底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评估评议活动,发放《问卷调查测评表》,邀请社会各阶层代表对各部门行政效能情况进行打分评议。综合审评,即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由单位自评、督查小组考评、社会各界参评,依据九效办字[2008]9号文件精神合计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此项工作在12月底完成。
3、严格奖惩。将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到县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对综合评审排位前十名的部门,县政府予以表彰,并作为部门及部门领导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对排位最后一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县政府对该部门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同时在总结表彰大会上作检查。此项工作在2009年元月上旬完成。
三、相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整体合力。成立星子县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熊钟友,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监察局局长柳春波同志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编委办、统计局、法制办、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办、民政局、商务局、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查瑞东同志任主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县里的要求相应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党委(党组)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二)强化监督,确保成果转化。各地各部门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主题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组织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把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工作不力的,要明确指出,及时纠正;有不足之处的,要找出原因,及时弥补;走过场或搞形式的,要严肃批评,及时“补课”。要通过深入细致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出偏差,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我县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所带来的新变化。
(三)广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新成效、好经验和先进集休、先进个人,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进一步树立各级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公开曝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干部作风不实、机关效能低下、落实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并追究责任,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0月上旬后送星子县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12月底前要报送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今后工作打算等内容的书面总结报告。
主题词:监察 效能建设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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