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庐山市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1-04-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0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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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府发〔2011〕4号]星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1-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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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府发〔20114

 

 

星子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牯山林场、沙湖山管理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蔬菜产业发展,稳步扩大商品蔬菜生产,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郊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九府发[20114)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稳步推进”的原则,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市场有效供给为目标,进一步促进“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依靠科技进步,优化品种结构,构建蔬菜生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新格局,全面实现我县蔬菜“菜篮子”工程的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生产发展与推进流通相协调,保障供给与富裕农民相统一的目标。

 二、发展目标

2015年,我县完成建设常年性蔬菜基地5000亩,其中2011年完成1000亩,新扩城郊蔬菜基地面积600亩,新增标准大棚面积100亩,新增叶类蔬菜面积200亩。通过3-5年的努力,确保我县蔬菜基地建设基本满足需要,保障城区蔬菜供应,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确保蔬菜流通得到较大提升,蔬菜产业进一步发展。

三、规划布局

(一)重点布局:根据我县蔬菜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和传统优势,实施“二带一片”蔬菜生产发展战略,以庐山南大道和环鄱阳湖岸线乡镇为“二带”,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重点蔬菜生产基地。以温泉镇、蓼花镇、华林镇、蓼南乡为中心向周边乡镇辐射,建设蔬菜产业重点示范村(片)。

重点抓好四大基地。一是建设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满足城区市民菜篮子需求。主要以南康镇城郊和白鹿镇的四联、秀峰、波湖、梅溪,温泉镇的东山、新塘坂等地,重点发展以小白菜、青菜、菠菜、莴笋、芹菜、苋菜、生菜、油麦菜等为主的快生叶类菜和马铃薯以及其它常年露地菜的规模生产。二是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特色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温泉、蓼花、蓼南、华林等规模化基地,创建百、千亩规模化蔬菜标准示范园。推进蔬菜反季节栽培,带动全县特色蔬菜生产。三是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建设水生蔬菜生产基地。以泽泉、蛟塘、蓼南、蓼花等基地为重点,大力发展水芹菜、莲藕、藜蒿、茭白等水生蔬菜,发挥区域优势,推进蔬菜产业“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新格局。四是建设食用菌生产基地,扩大发展以苏家“康绿食用菌”为主的食用菌生产基地,加大金针菇、平菇、猴头菇等绿色保健菜的生产能力,增加特色菜类。

(二)基地乡镇:温泉镇、蓼花镇、华林镇、蓼南乡、白鹿镇、蛟塘镇、泽泉乡、苏家乡、南康镇。各乡、镇按要求建设30亩以上蔬菜示范基地2-3个,新增标准10亩以上钢架大棚基地1-2个。

四、工作重点

(一)拓宽蔬菜产业发展平台。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优先发展一批示范基地,狠抓土地流转促进规模化蔬菜基地建设,创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蔬菜生产基地。着力推进四种模式,为蔬菜产业提供扩张平台:一是龙头带动型。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批有实力的企业来兴建蔬菜基地,发展蔬菜集约化种子工厂和育苗工厂,以“企业+基地+农户”的开发模式示范带动全县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二是农超对接型 。鼓励大型连锁超市自建或联办蔬菜基地,实行净菜上市。三是能人带动型。支持引导回乡创业农民和种植大户创办蔬菜基地,发展规模蔬菜。四是农户联建型。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扩种蔬菜,拓展蔬菜发展空间。同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引导其他社会资金兴建蔬菜基地。 

(二)健全蔬菜质量安全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建立蔬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在蔬菜生产中严格用水、用肥、用药管理,实现从生产源头到市场销售全过程监测。积极鼓励和扶持农业企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的申报认证工作,确保商品蔬菜达到无公害优质标准,提高“菜篮子”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三)完善市场营销网络。以蔬菜生产大户为基础,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完善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把分散农户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培育蔬菜流通组织、经纪人,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的“农超”对接。建立市场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搭建蔬菜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为蔬菜生产销售提供准确的科技、市场信息,克服生产盲目性。充分发挥乡镇农贸市场作用,建立蔬菜专业市场,鼓励在县外建立销售窗口。大力招商引资,吸引蔬菜加工企业落户。

(四)创建蔬菜品牌。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实施品牌战略,借助各种媒体,宣传星子无公害蔬菜品牌,开展蔬菜精深加工,推动我县蔬菜进超市,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星子县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农工部、县农业、财政、发改、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水利、商管、科技,扶贫、国税,地税、质监、物价、工商、食品药品、供销、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信用社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场、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恢复“星子县蔬菜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现有人员中调整和充实力量,并挂牌运作,主要负责全县蔬菜基地建设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考核、验收及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县蔬菜产业有序发展。

(二)加大投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按照九府发【20114号文件要求,县财政设立“县蔬菜产业发展基金”,明确蔬菜产业发展基金筹资办法:一是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从2011年开始,连续5年从价格调节基金的存量总额中提取20-30%的资金,划入蔬菜产业发展基金专户,用于发展蔬菜产业。二是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县国土部门对征占城郊菜地的用地单位按每亩1.5万元的标准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用于菜地占补平衡建设。三是整合涉农项目建设资金。按照“项目捆绑,资金整合”的原则,对县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商管部门涉及农田水利、土地整理、产业化等项目资金进行整合,用于蔬菜生产、流通领域的配套建设。

(三)加强扶持。制订蔬菜基地建设奖补办法,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示范基地的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蔬菜大棚建设、无公害蔬菜规范化生产物化建设以及服务体系等建设项目的补助。重点扶持龙头型蔬菜生产加工企业,给予资金、项目申报、税费减免、用地审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以“企业+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带动蔬菜基地发展的,优先支持企业申报省、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扶持项目。对大型连锁超市自建蔬菜基地的,享受县商管部门的“农超对接”项目的重点支持。对农民和种植大户创建蔬菜基地的,降低融资门槛。对流转土地在50亩以上的业主给予流转费补贴。凡在本县的企业、大户、蔬菜专业合作社当年新建相对集中连片,且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设施及露地蔬菜基地,均为扶持对象。其补助标准为:

1、设施蔬菜:一是钢架大棚,集中连片10亩以上,每亩补助3000元,10亩以下每亩补助2500元,二是10亩以上水泥大棚每亩补助2000元,10亩以下的每亩补助1500元。三是简易大棚每亩补助500元。

2、大田蔬菜按集中连片30亩以上,每亩补贴500元。10-30亩的每亩补贴300元。

3、对新成立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性合作社及争创蔬菜品牌的给予3000-10000元补助。

(四)加强服务。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全县蔬菜良种普及率达到95%以上。加强蔬菜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多途径开展以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技能培训,着力培育蔬菜产业示范户、示范村和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带动,促进产业发展,使每户菜农都能掌握3-5种蔬菜生产实用技术,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结,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加大科技推广经费投入,鼓励科技人员到蔬菜重点乡镇和专业村开展多种形成的技术承包和技术服务,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科技服务体系。

(五)加强考核。发展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是解决城镇居民“菜篮子”工程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按照“菜篮子”县长负责制要求,县里将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大力推进蔬菜产业发展。2011年县委县政府把“菜篮子”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进行考核。同时也作为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各乡(镇、场、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强人才物建设,配机构定人员,加大资金投入,把发展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努力建设好蔬菜生产发展基地,实现蔬菜市场供应有保障、蔬菜产业发展上台阶的目标。

                          

 

 

   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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