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庐山市政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 庐府办字〔2025〕4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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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庐山市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征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0-2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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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府办字〔2025〕49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庐山市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

征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鹿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局)直有关单位,驻市(山)有关单位:

《庐山市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征地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庐山市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征地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庐山市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征地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及范围权属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殡葬用地。

征收土地的范围及面积:拟征收的土地位于白鹿镇梅溪村、交通村,征收面积约76.3035亩,具体征地范围以庐山市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规划范围内征收宗地勘测定界图为准。土地地类原则上按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结果认定,结合征收时土地现状予以确认。

拟征收的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涉及白鹿镇梅溪村下廖咀龚组农民集体,交通村九组农民集体、十组农民集体、十三组农民集体、十四组农民集体。

二、征收标准

该宗地按照原土地类别依法进行征收补偿,征收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工作经费

原则上,征地工作经费按照耕地1200元/亩,非耕地600元/亩的标准执行。公告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土地征收任务的,按上述标准拨付征地工作经费;2个月内完成土地征收任务的,按上述标准的80%拨付征地工作经费;2个月后完成土地征收任务的,原则上不安排征地工作经费。

四、测量费用

土地征收测绘单位由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白鹿镇自行选定,测量费用列入项目土地征收成本统一核算支付。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主要对征地范围的土地权属、界线、农户、耕地面积、人均耕地、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征地实施阶段。发布征地告知书,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组织开展参保调查,初步确定拟保障人员名单。按规定预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需要组织召开听证会的,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决定是否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测算相关费用,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签订协议。

(三)组织报批阶段。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整理征地报批材料,以市政府名义上报审批。

(四)批后落实阶段。用地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将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告,全额支付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及时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规定的安置措施。

六、责任分工

(一)白鹿镇: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内的土地征收工作,承担征收土地红线划定和勘测定界,土地、青苗、树木等调查确认,负责做好辖区内征地的组织实施、政策宣传、补偿安置落实、土地交付和参保人员名单审核、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做好被征地范围内群众违规“抢栽、抢种”清理工作;做好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民调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征收、转用报批的公告、公示等前期工作;协助做好签订土地协议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协议,及时报市政府拨款并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

(二)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征地工作方案、发布征地告知书,协助确定征地的四至界限范围及实地测量、地类划分、地上附着物登记、征地补偿费用审核;协助组织征地听证工作;配合乡镇、人社局等部门进行被征地农民失地的认定工作及失地农民社保报批材料和保证金退费工作;负责土地报批工作。

(三)市人社局:根据庐山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名单,按照庐山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落实参保办理工作。

(四)市财政局:落实征地补偿资金及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预存资金和政府缴费补贴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五)市委政法委:负责督促指导开展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白鹿镇和相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紧密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坚持原则,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程序开展征收,按政策兑现补偿,按规定落实安置,及时兑现各项安置补偿政策,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三)认真负责,按时完成。要深入基层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征收工作。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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