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庐府办字〔2023〕1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2023年春运将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40天。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九江市春运办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政策措施,扎实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根据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判2023年春运新形势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2023年春运工作面临新形势:一是春运客流将从低位运行加快反弹,客流总量可能出现大幅度增长;二是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任务艰巨;三是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货运物流活动密集,人员交叉活动频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感染风险高;四是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如管理不到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可能易发多发。各单位、企业必须充分认识2023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扎实推进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二、提高春运运输组织和服务保障水平
(一)全力做好运输组织工作。充分挖掘潜力,通过安排加班等方式加强运力调配;提升农村客运班线覆盖面。
(二)细化运输服务保障措施。针对春运期间客流大幅增长情况,指导客运场站持续改善售票服务,及时增开售票窗口、自助终端和安检通道,积极推广应用线上购票、电子客票、自助验票等服务,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加强部门联勤联动,强化路警联勤联动,在高峰时段加强对主干路段指挥疏导,同时推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三)做好重点旅客服务保障。积极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健康咨询等温馨服务,强化行程中关心关爱。加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出行优待和儿童客票优惠政策公示并依法落实,耐心细致向携带儿童出行的乘客加强政策解释,避免服务纠纷。组织实施好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按照“预招储备、因需而动,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加强培训、安全第一”的原则,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
(四)加大行政执法和服务监督力度。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公路沿线餐饮、救援服务点等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宰客等损害旅客权益行为。畅通12328等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采取有效措施高效解决,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三、鼓励引导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安全出行
(一)严格落实公众出行优化政策。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及服务区、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限制跨区域车辆和人员流动。
(二)保障探亲人员错峰有序出行。结合探亲人员回家过年和返岗出行集中时段,通过增加运力投放、加密运输班次、强化城乡衔接、增开定制客运线路、开行包车等方式,提升运输服务和保障能力,畅通返乡返岗人员出行“最后一公里”。可探索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政策,降低公众集中出行压力。
(三)引导务工人员避峰有序返乡返岗。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积极引导务工人员避峰返乡返岗,并对务工人员返乡返岗情况开展摸排,有序做好务工人员返乡返岗准备。务工人员集中输出地、输入地要加强衔接配合,起讫地有关部门要协同联动,引导和保障返乡返岗务工人员安全、健康出行。返乡返岗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结合实际组织开行务工人员包车等“点对点”有序运输。
(四)组织学生错峰放假开学。全面掌握学校放假离校、开学校返校运输需求,离校返校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开行学生包车等“点对点”运输。
(五)保障游客安全有序流动。提前发布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消费政策,严格落实优化后的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数据监测,及时共享游客规模、运力等信息,统筹做好运游衔接和运力调配,确保运游衔接顺畅。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
(六)切实做好农村地区客运组织。针对走亲访友、农村赶集等集中出行需求,通过加密城乡公交和农村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延长运营时间、开行赶集班、增加定制线路、提供预约响应和包车服务等方式,加大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力度。统筹“两站两员”、农村公路护路员等力量,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提示。
四、切实保障交通物流运行效率
(一)保障交通物流持续稳定运行。继续实施动态监测、督导调度、督办转办、7×24小时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信息公开和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将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不再查验货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
(二)保障能源、粮食、医疗等重点物资运输有序。密切协同联动,加强供需对接,强化组织调度,全力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全力做好医疗物资、生活物资运输高效有序,全力畅通邮政快递和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三)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加强对货车司机、快递员、船员的生活保障,出现滞留的,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
五、科学精准抓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持续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认真实施疫情防控政策。
(二)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取消交通运输服务一线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要求,切实保障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品供应,督促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从业人员上岗期间要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尽可能减少社会面接触,倡导“两点一线”生活,落实涉疫报告要求。原则上不安排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从事运输活动,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的人员在客运服务一线上岗;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
(三)宣传引导乘客健康理性出行。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乘客出行期间提高防护意识,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风险。引导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醒引导乘客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做好手卫生。
(四)科学高效处置突发疫情。完善场站从业人员突发规模性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并有针对性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工作场所不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隔离。统筹建立本地从业人员、运力调配机制以及跨区域调配机制,加强人员、运力应急储备,确保一旦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及时调度投用储备力量,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六、扎实做好春运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
(一)筑牢春运安全生产基础。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和客流大规模增长对运输安全带来的风险挑战,全方位、全链条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坚决杜绝运输工具和设施带“病”运行。提前开展公路养护检查和公路灾害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公路安全隐患。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对所有投入春运的驾驶员全面开展安全培训,重点提升防御性驾驶技能、恶劣天气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技能。
(二)加强重点领域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围绕“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领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防止风险和隐患演变成事故。要强化安全执法,加大惩戒力度,对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重大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处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
(三)防范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建立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该停就停、该关就关,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枢纽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出现极端恶劣天气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妥善做好道路铲冰除雪、抢通保通、通行管控、车辆分流引导与人员疏散等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可能诱发的次生灾害。
(四)有效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必要时可对驾驶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实施“两点一线”管理,最大程度降低感染率。重要物流园区、客运枢纽、重点客货运输企业建立实施一线从业人员轮岗备岗制度,发生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时实施轮转,确保人员接替有序、服务不断不乱。对不与社会面接触的感染者,若身体条件允许,可实行封闭运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五)提高春运应急处置水平。针对极端恶劣天气、局部聚集性疫情、局部超大客流、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交织叠加对春运带来的影响,做最充分准备,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七、全面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下继续启动春运工作专班,加强统一调度督导,畅通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疾控、应急管理、气象、社区等多部门、多单位协作机制,提升多领域协同管理服务效能,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领导,成立庐山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件),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综合协调,会同各成员单位密切研判本地区春运趋势变化,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处理突出问题。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市春运办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综合运用定期调度、督办转办、一事一协调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及时共享疫情发展态势、天气预报、弹性休假与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景区预约错峰接待、客流运行和运输组织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从1月7日起,每周四下班前向市春运办报送春运疫情防控报送本周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动态的相关信息。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发布、专家解读、典型事例宣传等方式,引导公众理性错峰出行,加强个人防护。要统筹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充分发挥“车、船、路、港、站”等春运服务保障窗口作用,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要大力宣传一线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交通运输企业全力保障公众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的感人事迹,努力营造春运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关心关爱春运一线职工。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怀,结合工会“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车站、机场、码头、车厢,对坚持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增强春运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春运结束后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假。
各地及有关部门将本单位、部门《春运工作方案》于春运工作会后第3天前报市春运办。春运期间,各地及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强化春运情况调度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客运企业要将每日客运量报送给市春运办(见附表)。春运结束后,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对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并于春运结束后3天内报至市春运办。
市春运办24小时值班电话:0792—2666344
联系人: 朱凯玲 李小兵
邮箱:172959761@ qq.com
2023年1月 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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