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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庐府办发〔2020〕88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牯山林场,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精神,全面掌握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系统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科学评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对制定科学实用的灾害防治规划、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总体部署
(一)普查对象。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各乡(镇、场、处),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内容。根据我市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普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1.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南康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2.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分级编制县、乡镇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庐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自动撤销。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和省级普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发挥专业第三方力量,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市普查系列成果。
各乡(镇、场、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四、普查经费保障
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乡(镇、场、处)保障为主,中央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通过财政预算足额安排经费,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负责本级相关支出和市直部门承担的普查工作相关支出。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增强共识,明确分工任务,强化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二)依法依规,确保普查质量。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
(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力量。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公众号等媒体及展牌、展板、宣传单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此次普查的目的意义,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良好氛围。
附件:庐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0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庐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 婕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梁晓峰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金 翔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振国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危胜峰 市统战部副部长
袁秋金 市发改委副主任
魏星海 市教体局副局长
万端晖 市科技局副局长
廖 璨 市工信局副局长
郭 琦 市民政局副局长
朱 华 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
查洪浪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刘小龙 市住建局副局长
周增广 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文洪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 芬 市水利局副局长
魏兆麟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
刘清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城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熊丽霞 市卫健委副主任科员
查大林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邹 莹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超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
刘 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钱诗坚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曹 美 市水文局副局长
叶子奇 市气象局气象台台长
陈远勇 市公路分局副局长
丁 智 市港口航运分局副局长
周博文 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唐 亚 南康镇镇长
徐会明 牯岭镇镇长
叶 鹏 海会镇镇长
胡国光 白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刘 健 温泉镇镇长
宋子强 星子镇镇长
程新春 华林镇镇长
王先平 蛟塘镇镇长
宋 岑 横塘镇镇长
程李青 蓼南乡乡长
陶书荣 东牯山林场场长
张 斌 沙湖山管理处主任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副局长查大林同志兼任。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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