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庐山市政府办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7-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05801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星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15-07-09 00:00
字号: 〖大 小〗

星府办发〔2015〕33号

星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金融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牯山林场,沙湖山管理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构建电子商务产业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金融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星子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星府办发〔2014〕42号)文件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托星子县优势特色产业,建设若干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网店,大力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支持电子商务的力度和广度,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做大总量、做美星子”注入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人行引导,银行扶持。发挥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金融管理、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引导支持作用,创建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优化信贷资金和支付服务资源配置,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要。

(二)循序渐进,注重实效。商业银行要结合实际,选择具备发展电子商务条件的企业重点扶持,为星子县羽绒电商创业园、星子县石材加工产业园等建设发挥助推、引领和保障作用。

(三)促进融合,协同发展。有效整合现有物流配送、实体企业及网络资源,商业银行在支持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联合发展的同时,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促进金融与电子商务融合,实现银企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

以拓宽电商企业融资渠道,增加有效信贷投入,积极构建支付服务支撑环境,助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为总体工作目标。到2015年末,力争电商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县贷款平均增幅,电商企业及相关企业信贷满足率有较大提升、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县手机支付客户数和业务量以及网上支付客户数和业务量同比均有较大增长。到2016年末,完成羽绒、石材、旅游休闲观光、农特产品、特色工艺品等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网商总数突破2000家,网上销售规模超15亿元。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创新管理机制。商业银行要根据羽绒、石材、旅游等不同行业的电子商务发展特点,开展信用评级、信贷流程、贷款定价和风险控制等流程再造,健全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企业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例。重点支持羽绒电商创业园内企业、石材加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电子商务公共平台、旅游特色品牌企业及物流配送等配套企业,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2、创新信贷模式。商业银行要细分市场和企业,区别企业建设资金、生产资金、流动资金等不同用途需求,针对成熟型、创业型企业,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基于资产、信用、收益、应收账款、订单、仓单、保单、存货、业务流量单等要素,量身定做新的信贷产品,助推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3、拓宽融资渠道。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加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和承销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电子商务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集合类债券产品在辖内的发行工作。

(二)拓宽支付服务渠道。

1、深化电子支付应用。商业银行要在电子商务企业B2B交易中推广电子商业汇票、支票影像等新型支付工具。加快发展网络融资、理财等网上金融业务,将电子支付与线上信贷对接。创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种类和功能,推出适合电商企业的网银金融信息、收支统计、财务分析等管理功能。完善手机银行客户端服务,挖掘手机商城、银联商圈等业务商机。

2、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人民银行要推动政府将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作为“信息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在发卡、行业推动、软环境建设等方面,加强对辖区内商业银行的指导,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行业、小型微型企业的小额支付、小额信贷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中的应用。商业银行要在8月底前开通所有转账电话的跨行支付功能,积极稳妥地开办银行承兑汇票及汇票贴现业务。

3、构建第三方支付市场。引进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辖内设立分支机构,引导辖内支付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建立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电子化票据等组成的新型支付渠道。商业银行应协同有关部门与羽绒电商创业园、石材加工产业园、旅游企业等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合作,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综合支付体系。

(三)推动跨境业务发展。

1、争取跨境支付政策。人民银行要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工作要求,积极争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优惠政策落地星子县,积极联系具备跨境支付能力的支付机构,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以便利机构、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实现正常收结汇。

2、引导涉外电商发展。针对部分石材、羽绒企业的产品已经进入了欧美市场,少数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实际,外汇指定银行要优化服务流程,便利涉外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3、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外汇指定银行要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手续和审核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间,积极依托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开展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结算及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四)推广信用体系建设。

1、实现信息共享。征集由县商管办等部门提供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企业等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并纳入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建立评价机制。推进电子商务企业外部信用评级,依托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企业等经营主体的自评价,引导金融机构内外部信用评价的交叉检验,提高评价结果在商业银行的应用效率。

3、加强信用管理。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评价、改进体系,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对客户资信、销售合同、应用款项、员工信用档案的管理,降低虚拟平台的交易风险,依法打击电子商务逃废债等金融犯罪行为,开展信用企业评审,营造电子商务诚信氛围,进一步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五、保障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制。在县政府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框架内,设立金融支持电子商务工作协调机构,由金融办、人民银行、财政、商管、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工商、电信、移动、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等部门参与,统筹协调推进电子商务工作。成立电子商务协会,充分发挥其在政策引导、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

(二)实施政策扶持。建立电商发展扶持基金,用于鼓励电商企业发展和对电商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同时,通过通信优惠、财政扶持、用地优先、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等形式,支持电商企业发展。商业银行对电商企业实行差别化贷款利率政策,对电商企业开通费、账户查询、缴费、汇划手续费和行内转账等业务实行减免费措施。

(三)强化风险管理。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规范办卡流程,明确支付业务涉及的消费权益保护责任,加强交易监测和风险排查。健全人民银行、公安、工商等部门预防和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及时发布预警防范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合法使用银行卡,为电商发展创造安全的支付服务环境。

(四)加强宣传培训。定期组织支付机构对电商企业等相关人员开展电商知识培训。商业银行要落实人员对企业开展电子支付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要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多种形式开展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和推介,提高电子商务知识在社会公众中的普及率和覆盖面。

2015年6月3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星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印发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