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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庐府办发〔2019〕3号
关于印发内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庐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庐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经研究,现将《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月3日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二个事业单位,为庐山市人民政府地志办公室和庐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基本情况
1.参改单位总体情况。
(1)庐山市人民政府地志办公室成立于2005年3月,属于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属于全额财政拨款性质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组织全市年鉴、庐山市市志修编等工作。
(2)庐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09年10月,属于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属于全额财政拨款性质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办机关后勤事务、会务筹备、上级接待等工作。
2.参改人员情况。
(1)庐山市人民政府地志办公室,该单位编制数共5名,其中副科级主任1名、科员4名。目前,在编在岗副科级别的市志办主任空缺,在编在岗人数为3名科员。
(2)庐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该单位编制数共8名,其中副科级局长1名、科员7名。目前,在编在岗人员6名,分别是副科级局长1名,科员及以下5名。
3.现有公务用车情况。
(1)庐山市人民政府地志办公室无车辆。
(2)庐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无车辆。
4.其它情况:无
二、一般公务用车改革:无
三、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无
四、司勤人员安置:无
五、车改经费测算
(一)部门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
1.涉改公务用车购置费。改革前共有涉改车辆0辆,按年车均费1.8万元计算,涉改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2.涉改公务用车运行费。2013-2015年车均运行费为0万元。
3.涉改司勤人员支出。2017年司勤人员费用为0万元,2017年年未司勤人员人数为0人,人均司勤人员费用为0万元。
4.其他相关支出。采用2013-2015年年均租车费18.52万元。车改前总支出为18.52万元。
(二)部门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
1.改革后公务交通报销支出。报销交通费用人员9人,其中,副科1人,科员及以下8人,公务交通报销支出为5.46万元。
2.保留涉改车辆的运行费和平均年更新车辆的购置费为0元。
3.保留涉改司勤人员支出0万元。
4.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改革后部门公务交通总支出为5.46万元,较改革前部门公务交通总支出节约13.06万元,节支额为13.06万元
二、方案实施
1.组织机构。根据《庐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庐山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班子研究决定成立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峰 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副组长:柳 琴 庐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吴 倩 汪明明 陈江星 宋 明 郭代明
熊元辉 查河清 艾仁水
联系电话:2673880。
2.实施要求。
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补贴保障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严格审核符合政策范围的参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保障范围、发放范围和方式等参照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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