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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庐山市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庐府办字〔2020〕34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庐山市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牯山林场,沙湖山管理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庐山市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庐山市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全面打通全市消防生命通道,有效清理整治违规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保持消防车通道时刻畅通,确保消防车辆能够快速及时到场处置。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根据《庐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庐山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重点项目清单》的要求,参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全市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切实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及安全出口等问题,落实消防车通道管理措施,实现消防车通道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治理全市老旧小区内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重点整治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铁桩、石礅、水泥墩等限宽限高的行为;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固定摊位的行为;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2022年底。
1.排查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对庐山市城市建成区内的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台账。同时加强宣传,提升住户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住户有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对照前期排查的问题,坚持由表到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隐患的将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整治效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
3.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车通道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宣传发动。市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消防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调动全民参与热情。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要召开专题或联席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要明确社区、村(居委会)的职责任务,张贴专项整治公告,做好居民宣传教育。
(二)集中划线管理。市住建局要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市住建局要督促其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各乡镇要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集中自查清理。市住建局、各乡镇要督促指导老旧小区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礅、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物业、社区、街道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确保畅通。
(四)集中执法整治。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要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辆执行紧急任务通行情节严重的,要处以治安拘留或并处罚款;对消防通道乱停乱放现象,一经发现,先拖车,后处罚;对小区内存在的“飞线充电”现象,一经发现,先剪线,后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利用消防巡查常态化,并经常性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管理的同时,也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畅通“96119”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突出老旧小区的整治重点和共性问题,细化整治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责任分工。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全力以赴开展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完成集中治理行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乡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依法拆除、整治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建筑;整治小区内部及周边消防车道上乱停乱放、占道堆物、设摊经营、户外经营等不文明行为;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查处管辖范围内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停车行为,配合其他部门查扣、拖离其他情形的违停车辆,优化管理住宅小区周边道路违章停车情况;市公安局各乡镇派出所负责对老旧小区等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牵头开展集中治理行动,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及其他有关行业等多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质效。
(四)情况反馈。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每月25日前将月度工作情况报至市消专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2666603,邮箱:2658012655@qq.com)。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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