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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2026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概况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是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牯岭镇山上区域内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并承办“扫黄打非”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内设处室4个,包括:办公室、文物保护中队、文化市场中队、旅游市场中队。
编制人数小计3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9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2026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56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6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工资标准上调及社保缴费同步增长。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56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工资标准上调及社保缴费等同步增长。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56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5.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万元。项目支出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2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495.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6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工资标准上调及社保缴费同步增长。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56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5.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万元。项目支出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2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总额2.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
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特定类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文化旅游市场没收违法违规所得及罚款,用于执收执罚人员日常办公支出。
2)立项依据:罚没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
3)实施主体: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
4)实施方案:保障文旅综合执法工作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一次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9.07万元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3.10万元,比上年增减3.4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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