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部门财政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2-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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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档案馆2026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2-0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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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庐山市档案馆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档案馆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档案馆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档案馆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本馆档案管理制度、业务标准,集中统一管理市直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门类档案资料。

(二)依法接收属于市档案馆接收的市直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资料并予以指导;征集散存在社会上反映我市各个历史时期、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以及著名人物在庐山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三)安全保管市直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开展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保护、抢救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按照《保密法》、《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馆藏档案资料的解密、鉴定、开放工作。

(四)开展馆藏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为党委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服务。

(五)运用档案资源,编研、出版档案史料,举办档案陈列展览,推进档案文化建设。

(六)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馆藏档案数字化和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档案异质异地备份建设,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永久保存、绝对安全和有效利用。

(七)开展馆际业务交流和合作,促进档案馆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

(八)负责档案专业技术和本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庐山市档案馆内设科室3个,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信息技术股。

编制人数小计1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3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2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庐山市档案馆2026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档案馆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庐山市档案馆收入预算总额为3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7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7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庐山市档案馆支出预算总额为3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7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人员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3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项目支出1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6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26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35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庐山市档案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7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3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项目支出1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6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7.5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4.26万元,增长104.21%。增长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1.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5万元、邮电费1.69万元、差旅费3.8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9.05万元、劳务费4.51万元、委托业务费3.5、其他商品和服务6.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总额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档案保护运维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接收和统一管理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的重要档案资料,征集我市散存社会和其它部门的档案资料,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西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赣档发〔2025〕1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档案馆

4)实施方案:由庐山市档案馆按其工作职责进行实施,为档案保护运维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及设备购置等提供经费保障。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8.8万元。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庐山市档案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档案保护:是指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防止档案受损,延缓档案退变和抢救、修复受损档案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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