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批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8-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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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庐山工业园区蛟华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8-1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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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江西庐山工业园区蛟华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告》(庐工字〔2025〕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江西庐山工业园区蛟华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项目代码:2412-360483-04-01-729887)。

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西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地点:庐山市工业园区蛟华产业园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计污水处理量5000m³/d,采取近远期结合建设,近期建设规模2500m³/d,远期建设规模2500m³/d。本项目土建按远期5000吨规模设计,污水处理设备按近期2500吨规模配置。近期新建预处理系统、生化主系统等重要构建物,配套建设设备管道、自控系统、附属配套用房等附属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场外进出水管道等。项目分期建成后,污水日处理规模达到5000m³/d,尾水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污泥含水率≤60%。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02.30万元,资金来源超长期国债资金及自筹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请项目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人防、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81        



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庐山工业园区蛟华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

    2412-360483-04-01-729887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征用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清理项目和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一家发布招标公告。

20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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