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疾病防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9-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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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庐山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5-09-0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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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庐山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

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国家双随机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监督对象和内容

    (一)监督对象

    辖区内全部医疗机构

    (二)监督内容

1.综合管理。建立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医疗废物、生物安全等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并开展综合评价自查等。

2.预防接种管理。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或接种非免疫规范疫苗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接种疫苗遵守预防接种规范,公示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接种前实施“三查七对一验证”,按规定接收、采购疫苗,疫苗储存符合冷链储存有关规范要求等。

3.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情况,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内容、时限、程序等符合规定情况。

4.传染病疫情控制。设置传染病分诊点,对从事传染病诊治的医护人员、就诊病人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措施,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情况等。

5.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配备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和手卫生设施设备并规范使用,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高压灭菌的物品包外必须标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有消毒(碘酒、酒精)及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均在有效期内使用,按规定对环境、物表等进行清洁消毒,规范使用消毒产品,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等。

6.医疗废物处置。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及记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医院污水经消毒处理并开展监测等。

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备案或认可情况;生物安全制度及实验档案建立情况;按规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对所采集的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进入实验室配备个人防护用具齐全,人员培训考核、菌(毒)种贮存情况等。

    二、工作要求

根据传染病特点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并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立案查处,及时登录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进行相关数据填报。

                                        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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