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补贴政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8-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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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2024-202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25-08-0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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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中央和省级财政拨付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资金从中央资金专户直接拨付到省级财政再拨付到市级财政最后拨付到县财政专户。农户的补贴金额通过惠民直接发放到农民的社保“一卡通”里面,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通过财政惠企平台拨付。

2、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3、补贴范围:在同一年度内,原则上个人享受补贴资金总额(成套设施装备除外)不超过25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总额(成套设施装备除外)不超过200万元。超过上述规定资金的补贴申请,应经过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办理。

4、补贴标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制定发布的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区域非通用类农业机械最高补贴额建议一览表,优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的参数及分档,并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按不超过30%测算比例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省级财政对产业发展所需的特色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

5、申请程序:发布信息-自主购机-提交申请-审核核验-结算兑付-组织抽查-归档管理

6、申请材料:购机者申请补贴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身份证明(农民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购机发票复印件;3.“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须提供相应的机具行驶证或登记证书。购置需要安装的补贴产品,在完成安装并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办理。

7、监督方式: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8、监督电话:0792-2666124

9、办理时限:全程办理时限:40 天(农机部门办理时限:25 天;财政部门办理时限:15 天)。

(1)时限统计:生成资金申请表至点击申请结算资料提交所用时长。

(2)暂停计时:点击申请冻结;申请补贴机具因封闭、购机者违规或进入黑名单导致申请无法流程继续。

(3)恢复计时:暂停申请的办理时限计时,待能够进行后续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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