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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从6月初至7月底开展全市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二、主要形式
(一)普法宣传。各地各部门要以政务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城区中心公园等老年人聚集地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知识,通过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普法宣传,广泛开展学法、普法、知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老年群体识别非法集资的形式特点与危害。
(二)主题宣传。各地各部门以“远离非法集资,安享幸福晚年”为主题,要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防范金融风险公益宣传团和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作用,通过“四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进家庭)、“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宣传视频),实现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主题宣传全覆盖。通过推送风险提示、剖析典型案例、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揭露养老服务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增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集中宣传。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将每年6月15日确定为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各地各部门要把握契机,结合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宣传,开展好集中宣传日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公益宣传。4-6月为市处非办联合蚂蚁公益基金会举办的“蓝马甲”助老反诈暨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活动期,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借力发力,集中发声,把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细化落实各项宣传任务。充分发挥媒体资源优势,把控好宣传节奏,防止前热后冷,确保宣传持续有力有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各部门协同发力,齐声合唱,切实提升宣传效果。
(三)注重宣传方式。各地要把握老年人特点,综合采用宣传册、宣传画和标语横幅、文艺演出、培训讲座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同时积极运用新媒体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地各部门要认证总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8月5日前报送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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