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市场专项整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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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 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2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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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

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基层分局、执法稽查局、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赣市监竞争〔2023〕7号)、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把握网络经济发展新趋势,加大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净化网络环境,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促进技术创新进步。

一是重点查处网络直播虚假宣传行为。查处直播带货中利用水军“刷弹幕”“刷好评”“刷点赞”“刷关注度”“刷交易量”等方式,营造虚假人气或者虚构成交量等行为。查处通过虚构剧情、演绎话题等方式,对商品功能功效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是重点查处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查处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刷单炒信行为。查处通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分享虚假消费体验、发布“精致好评”或同质化好评等,制造虚假口碑、诱导消费的行为。严查组织刷单炒信、数据注水等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虚假宣传的帮助行为。依法打击以返现、红包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定向投票等行为。

二、以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为重点,全面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顺应各类新型消费发展趋势,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信心,为恢复和扩大消费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对新型商业营销行为监管。严查将“消”字号产品作为药品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以“基因检测”等新技术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利用各类论坛、会议、义诊等方式,推销“保健”、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产品的行为,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财商教育机构虚构讲师资历、夸大投资收益等虚假宣传行为,冒牌消防培训机构假借授课名义兜售消防产品的行为。

二是打击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对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装饰装修、餐饮旅游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紧盯研发、生产、销售、流通等关键环节,查处通过贿赂手段谋取竞争优势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科室宣讲会等名义,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给付利益、维护关系的行为。严查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等行为。

三是规范有奖促销行为。查处有奖销售活动中信息公示不明确的行为,查处谎称有奖、虚构中奖名单等虚假有奖销售行为,查处抽奖式有奖销售奖项超过法定限额的行为。对利用有奖销售形式,诱导消费等影响消费者理性决策的营销行为,加大规范力度。

三、以保护企业品牌和信誉为重点,促进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

聚焦商业秘密、品牌标识、商业信誉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保护,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质量,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是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围绕高新技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关注涉密区域管理和信息传输等重点环节,查处通过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行为,查处通过频繁跳槽、设立同类型公司、售卖数据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二是加强商业标识保护。保护知名企业、名优产品的名称、字号等标识,严查蹭流量、搭便车等仿冒混淆行为。打击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涉农产品行为。查处仿冒应用软件图标、网站页面设计、网络游戏角色名称和虚拟人物形象等,误导消费者的新型混淆行为。

三是加强企业商业信誉保护。保护企业的商品声誉、商业信誉,查处利用“黑公关”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查处通过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虚假评测等方式,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查处故意传播他人编造的不实信息,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

四、加强领导,坚持创新,提升专项行动效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分局、执法稽查局要明确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人财物各方支撑,做好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协调机制作用,对跨区域、跨系统的案件,推动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执法联动等方面多向协同、有效衔接。

(二)坚持创新,构建长效机制。综合运用网上监测巡查、 舆情分析、社会举报等资源和手段,广泛搜集掌握线索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提升监管执法精准性、有效性。坚持以监管促进规范、促进整改,以规范保护创新、保护发展,及时总结执法经验,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则,丰富政策工具箱、强化制度保障。

(三)注重宣传,提升行动效果。及时总结、宣传执法成效,加大法律解读力度,提高政策传播声量。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维度宣传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执法实践、规则完善、领域创新、宏观效应等,着力凝聚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影响。

分局和执法稽查局要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从 2023年5月至12月,每月15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不正当竞争案件统计表价监竞争2表、商业贿赂案件统计表价监竞争3表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报送市局市场秩序股,相关数据要确保准确完整。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总结应包括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典型案例以及工作建议等。专项行动中,有重要情况、重大成果及时上报。


附件:1.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2.不正当竞争案件统计表价监竞争2表

3.商业贿赂案件统计表价监竞争3表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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